allen333 wrote:
如果有先擦撞到阿伯...(恕刪)
千萬不要這樣想,撞到萬一阿伯受傷 車主會陪更多
按照車禍事故來看 被判定超速可能性很高
而路口未減速 肇責最少是3比7 車主3 阿伯7 再加上超速的話可能會來到5比5
再來看 假如未撞到 車主只要負責修一台車 還有安全島的費用 如果抓到阿伯 阿伯要負責車主損失一半或是7成 結案
但是如果撞到 37比 阿伯如果死掉 現在一條命大概是500萬 3成大概就是150萬外加家屬安撫金... 外加刑事過失致死 此時強制險應該還夠 然後丙式賠償 這個狀況車主可能 金錢損失小 但是精神壓力大
那如果55比 車主扣掉強制險可能還要賠償70~80萬給阿伯家屬 外加家屬安撫金 刑事 除非有第三責任 不然這個肇責比車主會很慘 損失金錢 又傷神 (這個狀況可能性很高)
再來說如果沒死 就真的慘了 後面的醫藥費 訴訟 精神賠償想到就恐怖...
車禍案件 只要人沒死 沒重傷 都算很好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