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tist wrote:
說到火車,大多數人並不知道當火車駕駛看到平交道上有違規車輛,他要做的不是減速,而是把馬力開到最大撞下去。原因很簡單,如果不這樣做的話,火車頭後面的車箱有可能出軌而造成更可怕的傷亡,在大傷亡與小傷亡這兩種選項裡,火車駕駛只能選小傷亡。

以上說的是美國的狀況,因為我在這邊的鐵路公司服務。
以下恕刪


離個題,請問一下:
美國的火車幾個車廂?最多與最少?等平交道如果遇到客車/貨車,了不起一根菸得時間就能打發,電影"煞不住"中出現的火車串列,看起來都是好幾十節(不是十幾節).

看完只能說
台灣的道路實在有夠差
路口填填補捕
還是感受的到煞車因為路不平跳動
如果路平的效果應該更好...
國外的火車比較長,想要緊急煞車可以說是不可能的,所以才會有加速撞開的現像
台灣的火車都短不拉機的,緊急煞車可以停下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dIzRFOaTCY

gemara wrote:
國外的火車比較長,想...(恕刪)




我數到快兩百節就數不下去了

眼睛花了@_@

gemara wrote:
國外的火車比較長,想...(恕刪)



哇勒......超長的..........

我數到200後就放棄了.....

發現還沒一半.....

應該有500個左右....

將近有10公里長....

也就是說..頭在台北火車站時,尾在南港車站。
這~~~~這~~~ 也太長了吧!! 安全性要怎麼考量?! 應該只是短程的運送吧!!

invaderfish wrote:
經過路口本來就該減速...(恕刪)


坦白說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款就是台灣車禍多的原兇 , 它讓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擔心害怕 , 不遵守規則的人有恃無恐 , 滿街的烏龜車 這樣的惡法早該廢了
我覺得拿火車比汽車相當不恰當,汽車市區走走停停,至少幾乎可以隨煞隨停,火車在站與站之間哪來走走停停,你要他突然看到闖平交道的來個急煞車,煞得住算運氣好,煞不住就上水果血腥版新聞.
至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我倒認為原意應該是希望每個駕駛者要多注意周遭,你開一台隨時可致人於死的交通工具,穿梭於大街小巷之中...可惜到後來大家變成有事責任大家攤...唉!...趕快修法吧!!
這應該是長程運送吧,可能從東岸到西岸
裡面還有九台車頭在推
"如果是我...
我想撞下去
然後叫他陪錢
可以嗎?

有紀錄器的前提下"
"真是受不了這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規定,試問真得有幾個人在綠燈的情況下會在每個路口都減速
然後確定沒有人車闖紅燈後再通過嗎,而且真的這麼做的話我看台灣的交通會更雪上加霜吧"

怎會沒有,我就是遇路口都特別小心不要控制不住
不會以為開著一台大車就可以不顧別人的死活
如果那個騎機車闖紅燈的是你父母妻小
你希望別人開著大車把他撞下去?

何況你開的大車也比不會比砂石車大
而且不相信你沒闖過紅燈或搶黃燈過
你希望砂石車直接把你撞下去?

怎會有人有這種想法? 這社會生病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