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016435 wrote:
後生晚輩真好命, 1(恕刪)
現在道路交通管理對於超速的處罰算是蠻重的,並且取締的點算密集,現在還加上線,要完全躲避取締也是比以前更麻煩,更難,開快已是一種心裡負擔。
所以現在許多兩、三百匹馬力甚至更大的車,其實絕大多數,只是享受其大扭力帶來的加速餘裕感,馬力幾乎沒有有用盡的時候,說的直接點就是無用武之地。
26公斤米,180匹馬力,其實在台灣道路,已經很好很好用了。
但如同許多大富豪,就算到老死,遺留了數億、數十億甚至數百億遺産,到死前幾年,還是努力賺錢。
錢,有人嫌太多嗎?
有錢人的快樂並非是花錢,而是賺錢,光看到或想到存款或財富增加,就足夠快樂了。
許多人,從車子得來的快樂,並不需要從駕馭車子得來,他只要想到車價、 車子品牌、 甚至馬力,他就感到無比滿足、 快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