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Hsu wrote:
在和原廠協商時
原廠居然要求他要把網路PO文刪除
不然的話會要求商譽賠償
且不得將合約內容在網路上流傳
我的經驗與你分享
1.消費者本來就很弱勢,錄音、相片與相關文件要收集好再PO文(發表文章,下同)
2.PO文的內容要盡量將事實陳述清楚
3.PO文只有跟網友分享經驗的功能,其實對你跟車商談判沒啥太大的幫助
4.與車商談判重點在於舉證,所以買賣契約與財貨(權益)損害證明才是重點
5.PO文就要有做好上法院的準備
6.車商對於他的商譽(社會觀感)在乎程度越低,車商以大欺小,以戰逼和(逼你上法院,讓你閉嘴)的機率越高
我現在都會建議我的朋友買車時,除了看規格配備,更重要的是要跟重視自己商譽的車商買車
(新車銷售數據其實是買車很好的參考資料),不然出了問題,
沒在第一時間得到滿意的答覆就算了,還可能得走法院,不是自找罪受嗎?
最後建議你如果真的對車商感覺不好,就不要買他的車吧,
終日杯弓蛇影,就算車子沒出問題也整死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