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27樓在邏輯上確實沒錯,理論上就該這樣保護消費者(車主)但問題是台灣還沒有檸檬法案,對車主的保護還不夠前一陣子板上才有三菱日蝕跟豐田Prius C被廠商拿展示車去領牌三菱日蝕還六天就發生車子沒電的狀況廠商皮皮,最後承認是展示車只補償幾次保養卷跟美容領了牌廠商就把你吃死死,哪來「領牌又怎樣?」的道理?對比福特這次願意直接換新確實不錯但交車程序完整跑完開出去或隔天才發現問題呢?廠商就未必會乖乖幫你換新了
Windom5168 wrote:本來就是新車啊!...(恕刪) 對消費者而言,直接換新車是應該的對不對事實上,在台灣通常都是免費修理不會給你換車的除非是連續三次修不好,修好就給你混過去了車主都不希望新車就是瑕疵車,就算修好也有陰影3次沒修好才可換新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