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新車的第一天就...放空的下場...

強烈懷疑樓主倒車不轉頭看的
只看後視鏡
誰都不願易發生這種事><"

至少還是遇到有禮貌的人...

也算不幸中的大幸了...

抱歉小弟才疏學淺, 從來沒聽說過"倒車優先原則"...

也沒聽過"故意衝撞10年以上老車沒有賠償問題"

可否請E大大講詳細一點或給點資料或例證

唉 我10幾年車真是白開了 這些常識居然都不曉得

E39520 wrote:
因為倒車優先原則,根據規定,遇到要倒車出來的,必須避讓

(恕刪)


E39520 wrote:

路上看到這種超過10年的老車,即使故意衝撞損毀它,只要對方人沒有受傷,都不會有賠償問題產生
(恕刪)

erospp wrote:
抱歉小弟才疏學淺, ...(恕刪)


先去讀讀法條、參考一下判例再來


avatar降世神通 wrote:
這種事情 應該是新手...(恕刪)


3寶......
習慣看後照鏡最實用吧
紙貼太黑也是原因之一

阿智1517 wrote:
記得加裝倒車顯影鏡頭...(恕刪)

E39520 wrote:
先去讀讀法條、參考一下判例再來

挖鼻孔


查了一些法條, 還是沒找到倒車優先原則,
可能找的方式不對, 請E大指點一下, 感謝!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0條
汽車駕駛人倒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圓環、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
快車道倒車。
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
三、大型汽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
避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0條
汽車倒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彎道、狹路、坡路、狹橋、圓環、隧道、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
鐵路平交道、快車道等危險地帶,不得倒車。但因讓車、停車或起駛
有倒車必要者,不在此限。
二、應顯示倒車燈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並應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

三、大型汽車須派人在車後指引,如無人在車後指引時,應先測明車後有
足夠之地位,並促使行人及車輛避讓。

E39520 wrote:
先去讀讀法條、參考一...(恕刪)


小弟我也希望能夠學習一下,請E大能夠多為我們解說一下

倒車優先原則

十年以上汽車無殘值

先謝謝您了!
對方真是一位很有氣度的人
Monster696 wrote:
2014年1月10日...(恕刪)

Monster696 wrote:
2014年1月10日...(恕刪)


應該不是台中人吧....

離你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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