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的肇事逃逸酒駕者,害我少了一位優秀的同事,一個年輕正要綻放的生命!!


hongyeh wrote:
美國是以謀殺罪起訴!
MLB/願已故天使新秀亞登哈特安息!肇事者遭重判50年


台灣怎麼不參考一下

台灣真是個刑罰寬鬆的犯罪天堂
我覺得處罰 酒醉駕駛人 一點效用都沒有 就算調照 酒醉駕駛人一樣可以無照駕駛!!! 要連帶處罰車廠及保養廠
共同負擔賠償! 只是政府不敢惹財團而已! 現在早就有車廠研發出 開車前要檢驗駕駛人的呼氣才能發動的相關設備.只要 政府像推動環保一樣 不遺餘力!我相信做得到的!!
支持酒駕鞭刑!
初犯鞭一個月~每周鞭!
累犯鞭到死啦 暗!
是說前面有位仁兄說要把畜牲改掉.....
說牠是畜牲還是稱讚牠 汙辱畜牲了啦!!
喝酒開車的人..
真的是畜牲不如
被打死..還算對他好了吧
你認為那些酒駕的怕關怕罰嗎

罰錢:對很有錢或完全沒錢的無效
判刑:關沒幾個月又出來了
扣照:還是照樣給你無照駕駛
扣車:再去買一台便宜的5萬內中古車
受害家屬賠償:法院判下來不管你判多少就是沒錢陪,你咬我呀

話說我老家隔壁有一個長期失業+酒駕撞死人
現在已經背了三條案子
案件還在處理中
那天又看他拿個一袋啤酒從我門口經過
台灣的法律對他們根本不痛不癢

深夜問題多,不要騎車到處跑
支持酒駕處鞭刑 肇事逃逸 加罰2倍, 累犯就處死!!

stream9958 wrote:
支持酒駕處鞭刑 肇事逃逸 加罰2倍, 累犯就處死!!


華人世界只適合重刑,畢竟會懂得自律的人實在是不多,連他律都不及格了,何況自律?上面諸多網友所說的都對,現行酒駕罰則根本就不痛不癢,就算罰個100萬也沒用,只有用鞭刑,讓酒駕者皮開肉綻,看他還要不要酒駕
。可惜在台灣,有許多打著正義旗號的人權團體在為加害人護航,就算政府要加重刑責,頂多也只是拉高罰金,吊銷駕照,重一點關個三五年又出來了,想也知道這是沒用的,這些人如果是有錢人一樣給你開上路,一樣造成他人家庭破碎.............唉
同事親戚酒駕被罰了三、四次,
連駕照都被扣了,
還不是照常"乎乾啦~~"..........
反正老子有的是錢!!
還好沒有無辜人士遭殃....
現在的政府還有政府體系已經腐爛到沒辦法改革的地步
雖說治亂世 用重點 是最後的手段 不過這手段 依照台灣的政治生態 連用都無法用
我看只有革命才能救台灣了
支持酒駕肇事者
終生不得再開車
不管幾顆輪子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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