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7 wrote:
看完你上面又發言的這...(恕刪)
有些狀況不是用筆在紙上算一算就可以下結論的,
您有空的時候請看一下我在58樓對高速公路閃輪胎的説明。
關於幾公尺就撞上的"豪笅話"(順著您的意吧,反正您一定覺得我們這些當事人在豪笅),
我想不是每個人都隨時戴一把雷射測距儀來量測與前方物體的距離,
僅以目測加上平常的經驗所推估的長度,
說不定真是還有大老遠的距離卻當成電光火急也說不定...
在下也曾經在鄉間小路時數不到50km/Hr輾過一隻小貓(很小隻,應該該是未成年吧...),
開的是什麼車?BMW E30 318I 手排
當時是他站在路中間,
我前方的休旅車直接開過去未對牠造成傷害,
但是我開的祇是一般的小轎車,牠根本就沒機會過我這關!
只聽到底盤咚的一聲,為這件事我難過了好幾天!
您一定會質疑我在高速公路上不是很會閃嗎?
當時為什麼不閃一隻無辜的小貓呢?
原因如下:
1.當時開車的經驗不滿一年,心中只記的長輩的教誨:看到阿貓阿狗就直直開過去,為了閃狗拿自己的命去換不值得!(約7年前吧)
2.當時就算真的要閃,以當時的道路狀況及我的技術,往右閃會掉到水溝,往左閃不是撞路樹就是衝到田裡...
後來這台車因年事已高(我接手時已經15年了吧)
就賣給喜歡整理老車的朋友了。
還有您可否注意一下發言時的語氣好嗎?
有時候理站的住腳,但是氣太強反而會讓人聽不進去您想表達的意思。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