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訂了一台MK3 8W的車,那張單在建議零售價欄寫759,000元,也就是原價,在車輛成交金額那一欄上卻是空白,以下請教幾個問題:

1.業代說訂單只能寫原價,惟當初談的實際成交價[空車價+乙式全險(0自付,免追償,竊盜險10%自付)+領牌費(包含領牌+牌照稅、燃料稅+規費)現金價=770K]卻無另外註明,也無填寫補充說明單,請問該如何確保自身權益。另交車日期訂單上並未載明,業代只有口頭說明6月底前。

2.關於上述問題已跟業代談過並討論修改,因業代說明該公司除該訂單外並無補充說明單可填寫,請教可直接在訂車單上附記處寫上[本車領牌前先驗車並確認出廠月份後才可領車,不可為領牌車或展示車,若本(102)年6月30日前未完成交車程序,買受人可無條件退回訂金或已付款項。本訂單內容未盡事宜,已另載於補充說明書乙式。]等字句後再另外請業代詳列一張明細(補充說明書)並簽章證明嗎?

3.以上疑問,惠請各位前輩提供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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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
我訂的也是8W (DW)~跟您分享一下訂車合約心得(小弟有多台車購車經驗)~(非菜單)

1.重要欄位必填寫:車種車型/顏色/出廠年份(包含顏色都一定要正確)
2.基本上"新車訂購合約書",在"車價總額"欄位:若福特要求要寫原價(這是合理沒問題.我也是)
3.我的訂單並沒有"車輛成交金額"這一欄: 其實可在其他記載註明成交價即可:
4.另外交車日最好要押.對雙方都有保障:這部分如果業代真的沒法保證至少寫下在N月底前可交車.
** 另外如果日期沒壓,一定要在"其他事項"註明:如客戶不願等候,可以無條件退車".(保障車主)
5.雖然"車價總額"欄位為原價,但是在下方
"其他事項":一定要清楚地填寫現金折價00萬元,或是包含哪些保險/稅金/配件(型號規格比須清楚)
例如:包含XX保險公司x式汽車綜合車損險保額00/竊盜/意外保險.

"加裝/贈送配件":註明哪些是送,哪些是自行付費加裝.(廠牌/型號/顏色都需清楚)
例如: 贈送3M隔熱紙,前檔M70,其餘8803MT(包含天窗)....
贈送行車紀錄器VICO TF2 (千萬不要就寫高級行車紀錄器)
**
PS.車輛訂單就是非常重要的合約文件,建議想的/要的/一次寫清楚!!
個人有三項原則:
1.合約上有的才稱作必須執行項目,口頭上答應的都沒有效用!! (白紙黑字)
請業務人員依照你的想法及要求,"白紙黑字"寫出來,如果不願寫僅口頭答應,就換業代!!
2.上面沒有的,除非業務願意給~否則不要事後想到再來凹00.(同理心,這樣沒意思...)
3.上面只要答應的要求:業務必須要都做到,否則視同違約!!(這才叫合約!)

最後補充事項:您提的"本訂單內容未盡事宜,已另載於補充說明書乙式"~~
以我來說~我不太敢用這樣的方式,我寧可在背面/角落來寫~因為
業代的"延伸的說明書"與"主合約"~沒有序號或連結關係!!對福特來說~這非公司保障內合約!!
我這樣講~您應該懂得!! (屬業代個人行為....)
一切請白紙黑字寫在
備註欄

避免有任何空間
訂單金額會寫得很接近原價正常,業務比較好報帳
但附屬條件一定要全部寫明,保險內容、贈品、加購配件
若業務不願載明,直接抽單了...避免後續問題

訂金自然要全數退回...

而且排單到六月去,搞不好業務年後離職了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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