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kin0121 wrote:5年以上車輛零件都會依照千分之369去折舊,可以問問保險業務員 對方如果堅持要原廠新零件,法律是站不住腳的 大哥你有算過嗎一台100萬的新車用你說的千分之369去折舊7年後剩多少錢??算一下就知道..
照維修單看來 因該是自撞 不是撞牆因該就是橋墩能撞到這樣 對方因該也沒多輕傷 只是樓主沒提 表示自撞機率大假設是自撞 那車廠當然不願意出險 正常的 個人因素 車廠也要有保乙式 才能有機會出險這因該只能自己出錢維修 而且開不熟的車 還是慢慢開就好 避免不熟悉而發生事故
林朝洋 wrote:這就是想凹代步車的後果就是跟朋友借車一樣只想要方便免費的最貴看看誰是肇事的人賠一賠吧 這樣回覆不健康,樓主只是合法的運用車廠給的資源,在資源運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但資源是資源,意外是意外,兩件事,不該合起來一起消費賠是該賠,這是責任問題,但要怎麼賠,又是溝通問題有些人都混為一談了,樓主又沒說不賠,只是詢問原廠這樣的賠法合理嗎?有人有類似的經驗嗎?
比較好奇的是樓主只貼出工單,然後也沒說明事故發生原因,就想用「原廠借代步車」,「出事故不給出險」等來帶風向。第一、原廠借代步車是服務,而不是義務,今天車子因車體生繡進場維修是一件事,跟您借代步車發生事故根本沒因果關係。借了代步車出事故本就該負責維修,至於原廠代步車原廠維修,本就合情合理,只能主張是否能就維修費用負擔進行減免而已。第二、若事故肇因是酒駕、競速、危險駕駛等問題,保險公司也不可能理賠,事故若有報案,原廠知其事因而無法出險,本來就肇事方要負責,而不是拿「車子進場維修」為因,得證「代步車必然事故」為因果關係,要原廠吞個人認為,肇責在誰,誰就要負責,金額部份,去好好跟原廠談才是好選擇…
Arthur_Mimi wrote:前一個禮拜車子因四個...(恕刪) 這故事告訴我別去開別人的車,就算車廠願意出借我也不會去用,你只能賠錢了事,任人家宰割人家說多少就多少,還有一個方法把車買下來自己去外面修,修完自己開,你這已經不是小車禍了吧,我想車頭應該全毀了,就捏一下拿錢出來賠吧,還有阿車廠沒道理不出險,除非你違反什麼原則讓保險公司不理賠,你要不要說說是怎麼出車禍的?
跟別人借車或是開代步車,要更加小心開啊與其花時間討論如何賠少一點還不如想辦法多賺些錢來賠比較實際,時間就是金錢加上車廠的保險,通常都是保給員工出險使用的今天如果你是老闆,會這麼好,保險給代步車的車主使用除非代步車有收費,要不然,出險後調漲的保費算誰的之前也會原廠處理過鏽鏽問題,也是留車一個禮拜在中部原廠平日也要北部工作,也是鼻子摸摸坐高鐵雖然很不方便,但還是不想碰代步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