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遇過當然很痛恨那些偷A到直接閃的人,還遇過撞到我還跟我吵的人,當然也被摩托車違規撞過,對方跑去驗傷的問題,但假如真是對方的錯,包括欺騙,欺瞞又不懂時,是不是一樣意思,那我們是不是該告訴他人不被敲呢
最後,還希望你別誤會我的意思。
hill11 wrote:
很好丫,老實說我真想看看有些人的嘴臉,真的改天你買了台還不錯的車,給一個白目傻傻的倒車給撞了,然後還來跟你揮,看你心情怎樣。
還有些騎車撞了人家車上來問的,對,騎車就先去驗傷,然後管他什麼鬼的不爽就告傷害,很好就這樣搞,你們這樣教,最好就指望這種事都不要給你們家的人遇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