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的就交給「我國」法規
驗車不過、臨檢開單自然就會撕掉
我贊同divid77說法,法規才是正道,不要把守法的車主說成自私自利的人,如果不符法規,不用你們說,我自己會拆掉的
divid77 wrote:
汽車版只要打著「安...(恕刪)
這裡戰的好激烈...我開的版沒什麼人回
借版面弱弱的請問一下...小弟在FSK和維固2個品牌在做選擇
目前打算前檔F30車身F20或是B20
剩全景天窗不知道該怎麼選擇,我想選個隔熱好又透光不錯不要太黑的
維固的紙我就不太了解但想知道有貼過的人的意見
主要是聽說維固隔熱效果好耐用但是會擋訊號,不知道所謂的擋訊號是擋到什麼程度,是手機跟導航會把訊號擋到很誇張嗎還是只是訊號會稍弱一點?
維固的紙是鏡面的嗎?我想貼黑色比較美觀(不是全黑)
維固有推薦的組合嗎?
問題有點多不好意思,我現在的隔熱紙也不是透光率高的但開的蠻習慣的..安全問題請不要來戰我..我是真心想請教問題
本篇可以當作是閒聊版了。呵呵!

法規的問題,比較簡單,就依照本國法規,跨國跨州就依當地規定,你要相信中華民國政府的智慧及所訂定的法規。

法規以外的使用行為,隔熱紙貼太黑,當然不安全,一般也不會建議別人必須貼隔熱紙,但每個人需求不同,不一定要別人依你的條件。

亮一點真的較安全嗎?刺眼跟太黑兩種事故可以比較看看,這類新聞事件哪一種多,汽車跟汽車比,機車就不用談了,交通部有統計2014年一萬多件因陽光刺眼車禍;而因太暗的車禍,沒有統計數字。但結論應該是都要注意較好。

H大,不用唉、不用悲觀,美國50個州法令如下,前座要求70%以上的,也就2成,你貼的香港法令,前座也放寬了,阿聯酋前座也放寬了。整體而言,台灣還是很好的,台灣路燈沒事設那麼多,真的多很多,下次再跟你談此部分標準。

現在全球化,H大如果對這些要求較嚴謹的國家有憧憬,可以考慮去日本,日本投資移民只需7000萬日幣,或在日本年薪600萬日幣,就可取得長期居留證。



State Front Back Rear Window %
Alabama 32% 32% 32%
Alaska 70% 40% 40%
Arizona 33% Any% Any%
Arkansas 25% 25% 10%
California 70% Any% Any%
Colorado 27% 27% 27%
Connecticut 35% 35% Any%
Delaware 70% Any% Any%
Florida 28% 15% 15%
Georgia 32% 32% 32%
Hawaii 35% 35% 35%
Idaho 35% 20% 35%
Illinois (Various Laws) 35% 35% 35%
Indiana 30% 30% 30%
Iowa 70% Any% Any%
Kansas 35% 35% 35%
Kentucky 35% 18% 18%
Louisiana 40% 25% 12%
Massachusetts 35% 35% 35%
Maine 50% 50% 50%
Maryland 35% 35% 35%
Michigan ?? Any% Any%
Minnesota 50% 50% 50%
Missouri 35% Any% Any%
Mississippi 28% 28% 28%
Montana 35% 20% 20%
Nebraska 35% 20% 20%
Nevada 35% Any% Any%
New Hampshire No 35% 35%
New Jersey No Any% Any%
New Mexico 20% 20% 20%
New York 70% 70% Any%
North Carolina 35% 35% 35%
North Dakota 50% Any% Any%
Ohio 50% Any% Any%
Oklahoma 25% 25% 25%
Oregon 35% 35% 35%
Pennsylvania 70% 70% 70%
Rhode Island 70% 70% 70%
South Carolina 27% 27% 27%
South Dakota 35% 20% 20%
Tennessee 35% 35% 35%
Texas 25% 25% Any%
Utah 43% Any% Any%
Vermont No Any% Any%
Virginia 50% 35% 35%
Washington 24% 24% 24%
West Virginia 35% 35% 35%
Wisconsin 50% 35% 35%
Wyoming 28% 28% 28%
峰峰. wrote:
這裡戰的好激烈...我開的版沒什麼人回
借版面弱弱的請問一下...小弟在FSK和維固2個品牌在做選擇
目前打算前檔F30車身F20或是B20
剩全景天窗不知道該怎麼選擇,我想選個隔熱好又透光不錯不要太黑的
維固的紙我就不太了解但想知道有貼過的人的意見
主要是聽說維固隔熱效果好耐用但是會擋訊號,不知道所謂的擋訊號是擋到什麼程度,是手機跟導航會把訊號擋到很誇張嗎還是只是訊號會稍弱一點?
維固的紙是鏡面的嗎?我想貼黑色比較美觀(不是全黑)
維固有推薦的組合嗎?
問題有點多不好意思,我現在的隔熱紙也不是透光率高的但開的蠻習慣的..安全問題請不要來戰我..我是真心想請教問題

對嘛,討論區就是分享討論的
車機有些天線裝在車外就沒差
手機多少會被金屬影響
新手機收訊較好通常都收得到
除非進入蜿蜒山區收訊弱才會漂移
可裝gps接收器改善,如AR50
從車外拉線,插點煙孔車內電線會多一點
同事v40看起來輕微偏綠鏡面,不算明顯
以下是非正式測試

車外gps收訊


前擋KT38收訊


側窗3m金屬膜
台灣的法規
很多都是”出大問題”才訂出來
往往落後國外一大截

從食安到交通到汽車
很多都這樣不是嗎?

以前法規有說要繫安全帶嗎
但事實證明繫安全帶就是比較安全

所以回到透光率,國外都已經有這項法規了
台灣遲早會定的!只不過不知道要多久 ..
可能要真的“出大條”的才會嚴格執行吧!

有人說透光30%很清楚
那是你已經習慣了
透光30%難道看到的會比70%清楚嗎
你去開70%的車看看
尤其是晚上,差了40%透光
反應時間一定比30%快

那怕是反應快個0點幾秒
你可能就決定了一個人的生與死了
阿啡 wrote:
H大,不用唉、不用悲觀,美國50個州法令如下,前座要求70%以上的,也就2成,你貼的香港法令,前座也放寬了,阿聯酋前座也放寬了。整體而言,台灣還是很好的,台灣路燈沒事設那麼多,真的多很多,下次再跟你談此部分標準。

阿啡 wrote:
State Front Back Rear Window %
Alabama 32% 32% 32%
Alaska 70% 40% 40%
Arizona 33% Any% Any%
Arkansas 25% 25% 10%

你知道你在轉貼什麼鬼嗎?好好看看IWFA的資訊
http://www.iwfa.com/Portals/0/PDFDocs/Law_Charts/State%20Law%20chart%2005.22.17.pdf

你貼的,只是前後側窗、後檔的規範,真正前檔部分的規範,你故意一整個漏掉了...

美國多數州的規範,前檔最多就只能貼上方4~6"而已

要順便看看加拿大的規範嗎?
http://www.iwfa.com/Portals/0/PDFDocs/Law_Charts/Canada%20Window%20tinting%20Law%20Chart.pdf

divid77 wrote:
對嘛,討論區就是分...(恕刪)

哇勒..要拉線的話那我應該確定金屬膜打槍了
3M隔熱紙是大品牌,賣到全世界,才要去了解其他國家規範,我又不是賣隔熱紙的業務,幹嘛要很清楚其他國家規範,我是提醒一些人在提這些外國規範時,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而我在我的國家就是遵守我國的規範。你如果有計畫移民或跟他國有業務、就去了解;貼隔熱紙這種事,沒那麼大條,需要參考其他國家規範,他國環境、建設差異的部份、人民的反應,你要不要也提一提,在美國那樣的環境,嚴謹一點當然要這樣訂這樣的規範。

請相信中華民國的智慧,各國的環境不同,請不要汙衊我的國家。




阿啡 wrote:
3M隔熱紙是大品牌...(恕刪)


阿啡大大

本國交通法規在此,有哪條法規是你看不懂的?

沒智慧的非中華民國,

現階段只是因為公路總局監理機關尚未進行檢驗稽核。

而交通部也在106年6月15日發函給公路總局,要求對民眾汽車玻璃透光率進行檢驗稽核了!



1.交通部「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25項規範
計算可見光透過率(n/一00),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前,前擋風玻璃不得低於百分之七五,前擋風玻璃以外之玻璃窗不得低於百分之七0。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前擋風玻璃或前擋風玻璃以外之玻璃窗不得低於百分之七0。
對與駕駛人視野無直接影響(如天窗)之玻璃窗,其可見光透過率可小於百分之七0,惟應適當標示。 


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之9項規範
第 39 條 汽車申請牌照檢驗之項目及基準,依下列規定: 
一、引擎或車身(架)號碼及拖車標識牌應與來歷憑證相符。除小型車附 掛之拖車外,拖車標識牌及車身(架)號碼打刻應符合附件十七之規 定。 
二、消音器作用正常,排氣管完好,排放空氣污染物符合管制規定。 三、方向盤應在左側。 
四、腳煞車、手煞車效能、平衡度合於規定。 
五、著地輪應為四輪以上,最前軸著地應為二輪。前輪側滑度合於規定。 
六、各種喇叭應合於規定且不得裝設可發出不同音調之喇叭。 
七、各種燈光應符合附件七規定。 
八、車輛尺度、顏色、車身式樣與紀錄相符,車身標識合於第四十二條之 規定。 
九、車窗、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計程車車窗玻璃除依規定標識 車號外,並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 
十、雨刮、照後鏡完備,平頭大型車有前照鏡。 
十一、座位符合第四十一條規定。各類車前排及小客車全部座位應裝置安 全帶。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之新型 式大客車及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大客車全 部座位應裝置安全帶。


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6條規範
檢驗不合格之汽車,責令於一個月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前項檢驗不合格部分如為傳動、制動或轉向系統者,應即扣留其牌照,由公路監理機關發給當日有效之進廠修理證,憑以駛赴修理。汽車修復後得憑修理廠所領之試車牌照駛赴覆驗,修理廠未領有試車牌照者,得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發給覆驗證,以當日為有效期間。


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範
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 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 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 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 者,吊扣其牌照。



如發現民眾之車輛擋風玻璃有違規使用情事,
將判定檢驗不合格,並依同規則第46條規定,
責令於一個月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
惟該等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
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
吊扣其牌照,以維護交通安全。

(圖片來源:本人信函)





henrylin66大大:

在去年12月你第一次提這個內容時,交通部就是如此內容條文的回文,我已讚美中華民國公務人員,多麼有智慧的回文。

在三個月多一點,你就可以舉辦努力得到回文的周年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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