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3/20號當日,我終於拿到了保險公司的賠款了,總共84萬9....
首先,我想跟各位分享的是我與保險公司的談判過程以及經驗,後面我會再提到我跟肇事者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跟保險公司的談判過程(送件評議中心前):
首先,我想先解釋一下,為何在前一篇更新中我會說到:保險不是買好買滿就有用,保險買好買滿只是對自己一個負責任的態度!對於自己的車損理賠,我只能 呵呵!! 關於這件事情,可能會有人不認同我的說法,不過沒關係,我只是想發表一下我的感想,我的case不代表會發生在跟我一樣處境的人身上。就像我拿能到車損的全額賠款一樣,不是每個人都能得到如此圓滿的結果。
進入正題(保險公司部分):
我先說明一下我的險種,我的車險是保:丙式車體險+全損免折舊+車體險免追償+車體約定月折舊+竊盜險+第三人責任險每一人最高100萬、單一事件最高200萬+第三責任財損200萬+第三責任險超額1500萬,從上述看起來,在車禍發生時,我的保險可以說是該有的都有,對於我自己的部分也是如此,但是,在談判的過程中,我卻沒有因此受惠....這是為何呢?

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我的理賠專員的態度+保險公司的制度以及肇事者所能理賠受害者的損失金額太少。關於我的理賠專員,我真的從來沒有碰過一個如此無禮以及完全沒有專業度的理賠專員,這個專員的態度從一開始的接洽到我要送爭議案件到消費者金融評議協會前都是一副:你要不要這個賠償隨便你,反正我也只是領人一份薪水的態度在做事,最著名的事件就是我之前打電話詢問整個保險理賠的計算公式以+最高維修金額的額度時,該名理賠專員直接在電話另一頭跟他的同事說:
理賠專員(放下電話起身問其人):啊~就不會判到全損,是要問什麼問?
這名理賠專員居然可以用這種態度處理事情,且我從頭到尾都是非常客氣地跟該名專員詢問問題,而在此通電話之後,該名理賠專員用盡各種方式讓我聯絡不到,直到我向該產險公司線上投訴後,這名專員的態度才有所收斂,不過,你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 不~並沒有!

因為該名專員的態度,讓我開始研究法條以及整理好所有車損資料開始跟保險公司談判,由於當時保險公司的判定是:我的車子配只能經由『切除車台』維修,我也因為如此開始上網搜集資料,並且引用國外的撞擊測試報告來說明為何我的車子已經抵達全損判定條件(總共做了20頁有關於車輛遭受小面積撞擊的損毀程度報告),不料,此名專員再看到我的資料後,在電話中用態度輕浮的回我:你的車損判定是總公司處理,跟我沒關係,不過,我也知道你要送評議委員會!你想送就送吧!哈哈~我也只是領人薪水而已! 在聽到該名專員這輕浮的回我後,我沉著性子並把聲音壓低的問他:你剛剛說什麼?可以再說一次嗎? 該名專員有可能察覺到我的態度轉變了,立刻回我:我的意思是說,您可以堅持您的權利,但我也只是領人薪水而已,沒辦法處理這件事情了! 通話結束後,我就將案件送往評議中心了!
其實,我知道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當然會想盡辦法的將維修價格壓低,但是,產險公司故意將維修價格壓低並且設立維修上限讓受害車主不能判定全損這件事情,我真的無法接受。 今天,我的車子不是只是輕微的碰撞就要求全損,我的車子是因為車輛的ABC柱中的BC(兩邊)柱都扭曲了,我才提報全損,而且我車子的底盤在撐起來看過後,底盤的大梁的確往駕駛座偏移。 不過,該產險公司的台北車損評斷師到車廠評估時只看了看車外觀就直接說:這個只能用切的,切一切就能修好了!
有鑒於我在版上也看過其他車主對於此產險公司的維修判斷經驗分享,我幾乎能很確定的認為,此家產險公司根本就是故意設立維修上限以規避全損判定。為何我這麼說呢,我原本的維修估價單是63萬(更換車台+目視估價),而此家產險公司硬生生將維修金額壓制在53萬多(判定全損金額57萬)!這個金額真的太剛好了,準確到我無法置信...... 我將此狀況以及估價單反應給我做汽車產險的親戚(理賠協理等級),我的親戚看了維修估價單後,只跟我說了一句話:這根本是故意的.....53萬這種估法,就算拆開車子後發現要加錢,也絕對不會到達全損條件,統包下去就結束了!
已上是我跟產險公司談判的過程,此段節錄至我將案件送往評議中心前的故事。 或許很多人還是看不懂,為何我要的車損理賠要搞這麼久,沒關係,讓我慢慢道來

我的親戚在說完感想後就跟我說明產險公司對於理賠的態度是什麼,首先,我的親戚說:世界上的所有保險公司絕對都不是吃素的,但是,台灣的產險公司基本上都只吃『肉』,國外的產險公司可能為因為公司名聲而改為吃素,台灣則完全不同,當然,你不能怪產險公司如此,產險公司也是營利機構啊!產險公司在判定理賠時,會先調查對方是否有保險,如果有保險,能陪多少? 如果沒保險,那就要看肇事者的職業跟收入為何(個資法 呵呵!),依照你的例子來說,你就剛好碰到了一個『好』的產險公司,又剛好肇事者的保險只有30萬可以賠償,更糟的情況是,肇事者還連撞三台,再去看看肇事者的職業, 產險公司得到資訊後就會對理賠額度產生風險控管,畢竟,產險公司也怕拿不回錢啊! 不過,你的例子太特殊了,基本上,你的車子非常新,產險公司將你的車子拿回去後,根本不會損失到什麼錢,他們有一套方式,可以用你的車子來填補這些付出去的賠償金額(是什麼方式,我就不說了,請各位原諒我),所以,我也無法理解為何這家產險公司會如此處理,以我往常處理的經驗,這種才剛買的車子,只要車損到達你這樣的狀況,我們都會判定全損,反正,我們有辦法處理啊!這種處理方式,可以讓客戶、車廠以及保險公司都贏! 而你的產險公司卻寧願付53萬給你修車,這點真的滿奇怪的...... 我能想到的原因只有幾個:1.這家產險公司從以前到現在都這樣處理客戶案件 2.判你全損後,他們也沒辦法回收這些金額 3.肇事者的各種賠款能力有限
我親戚的三個論點都解釋了:保險不是買好買滿就有用,保險買好買滿只是一個對自己負責任的態度!因為,綜合條件的影響下,會導致你在車禍中所受到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我不是在宣導保險無用論,該買的保險還是要買好買滿,畢竟,開車是一種『特權』,你在享受此種特權時,你就必須負擔起該有的責任(撞我的肇事者就是沒有這種觀念,還把錯誤推到她母親身上),但是,當自己無法得到該有的賠償時,也不必太憤慨....
打了這麼多....我想先休息一下,晚上我會再補充 肇事者談判篇..... 謝謝各位收看
brianfcwu wrote:
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我的理賠專員的態度+保險公司的制度以及肇事者所能理賠受害者的損失金額太少。
先做個記錄 剛看完第一篇唯一的心得就是 LED車燈組 還真貴

下面是網路找到的圖

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