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後車(機車)追撞,這樣算是我“過失傷害”嗎?

以我個人的處理方式,先辦出險
簽署代位求償同意書,車子交給原廠先維修
原廠會跟保險公司請款,保險公司在跟肇者求償

這樣處理起來比較快,不然對方完全不理時,車子就完全沒辦發處理
一點小經驗跟大家分享 ...

1. 肇事後,絕不可移動現場,一定要找警察來做完整的紀錄,看清楚警察蒐證的一切再簽名。

2. 警察的初判表只供參考用,真正要上法庭時,需要的是地區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肇事鑑定書。

Motor123 wrote:
1. 出車貨,一定要先找警方處理,其他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2. 後方撞上.大都以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來處理
(恕刪)


非常同意Motor123的說法~
我前一陣子也遇上這種狀況,
當下報警、通知保險公司,
之後做完筆錄,我就去修車了...
至於後續動作就交由保險業者&機車騎士家屬去談囉~

今年要續保的時候,當然是直接續保...保險就是用在這種時候,
不然三天兩頭上法院....又不是吃飽太閒~
小弟有一次也是被人親屁股,之後等警察來處理,後面那位車主就跟我說,你什麼都不用跟我說

我保的保險公司會跟你說...

謝謝大家的建議和經驗分享,

我想我已經情緒化了,因為實在太不爽了,
被追撞後,我也馬上叫救護車送追撞者去醫院,
人也過去耗了2個小時,車子在車廠等了7、8天,
談和解時還被對方家屬拍桌子,
最後還丟下一句話,隨便我,反正就是不賠............

感覺我好像是笨蛋般,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milkbrother wrote:
反正板大有保險,就都...(恕刪)

我真的覺得太誇張了吧......也很替你抱不平耶......對方那歐巴桑也真會演......還有她女兒的睜眼說瞎話......真他母親的......台灣真的是......唉......只要你是開車不管撞或被撞都是開車的錯......只能說自己要小心囉......遇到這種爛人只能自認倒楣了......
owen0618 wrote:
謝謝大家的建議和經驗...(恕刪)

回版大的話~

整個過程看起來很明顯的...對方採用高壓手段要把您給"逼降"...

對方採用的方法對他們自己的風險其實是相當高的說~

只要您耐住性子跟他們把整個流程都走完...對方所面對的壓力並不亞於您的啦~

就小弟我所了解的...


所有的財損都可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而現在既然對方要求到 "調解委員會"協商...

您如果必須出面的話...就必須自行帶人過去談判了...

既然是公開協調就必須找個會講話的"地方權威"人士囉...

最最最低階的"標準配備"就是找 里長...或基層地方民代出面~

您不熟沒關係...去到那邊的辦公處說明原由...懇請他們出馬協助...很快就熟了啦~

但切記千萬不要找道上兄弟或大哥出面...您是要和平協商不是利益談判...


而照您的描述研判...對方調解時應該也是會調動大批人馬助陣...

要不要聯繫親友營造"雄兵百萬"的氣氛...就看您自己囉~

如果能透過里長找到 "議員" 或 "立委" 等級的民代出面的話...那與會人數就不重要了啦~


如果對方是"蠻荒地帶"來的"土番"...協調不成堅持要提告的話...

版大您無須太慌張...

接下來耗損最大的還是時間&精神~

檢察官會不會起訴是個問題...

就算到法官那邊也會試圖讓雙方和解...判下來也是錢的問題..
(要真的上了法院...絕大多數的人面對法官詢問都是會發抖的~ 屆時對方的臉肯定也是個鳥樣~)



您想要留有前科紀錄的話還必須有"咆嘯公堂" "不服判決" 等讓法官非常不爽的行為才有機會~

總之想要吃免費"公家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啦~


說來說去...版大最需要的就是耐住性子...

這種車禍糾紛就是一種 持久戰...拖久了總有一方會不支倒地...

版大不甘心讓對方予取予求的話...就冷靜的撐下去...

如此對方也會備感壓力...久了就容易妥協了~


以上一些經驗看法供您參考囉~
樓主
你就說他未保持適當車距,其他的就不用多說了
現在就是講話大聲的贏嗎?
這種案例看太多了
堅持就對了
這本書對車禍的法條、處理程序、調解方式等等有詳細的說明,我覺得或許能幫到樓主,可以找來讀一下。
初步研判表應該出來了吧,大大應該是沒有任何肇事責任,報出險了就交給保險公司,對方說什麼都不用理他,去調解就給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談,不用擔心,他是有權力告你過失傷害,但你沒有任何肇事責任,他要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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