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0328 wrote:我不是只要出示機油購(恕刪) 你出示發票只能證明你油品的來源事後若證明油品有問題變成車修了費用你還是要先墊但是事後你才要跟好事多打官司求償怎樣都不會是本田跟好事多打官司不知這天真想法哪來的
即使拿了好士多的發票,原廠也會說確實在好士多買油但我怎麼知道你拿來的油是真的在好士多買的;除非發票會註記瓶身產品序號(好像沒有這個西)。說實在的真的沒必要搞自備機油,希望以後不要再有人問這傻問題;每萬公里保養一次,15萬公里也才15次一次省1千,15次也才省15,000元。
其時從好事多賣機油到現在,google了一下,還真沒有案例是因為用了好事多機油而出事的新聞(前提是機油用的跟使用手冊規範一樣)。所以好事多的機油我很放心的用(用了約8年Livina,到最近換的CRV照用)。
補充水份 wrote:我比較不相信,你打官(恕刪) 其實我相信如果你因為加好事多的機油出事,相信應該不只是只有你一台(個案)。到時候影響到商譽的事情,大公司應該也不可能坐視不管,一定都會有動作(好事多或國際機油大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