佑霖帥帥 wrote:如果不是版大同意的話,版大其實可以主張一下自己的權力~ 我也不知道可以有甚麼權力?寫這篇之前完全沒有想到居然會這樣的.....有點吃驚這中間只有水果和東森的有來詢問徵求我的同意其他的就沒有了看了一下網友提供的連結名嘴們興高采烈的分析我的用車習慣甚至猜我是跑業務的真是隔空抓藥的厲害我們只是一個無名小卒又能怎樣?!
擦邊球 wrote:我也不知道可以有甚...(恕刪) 現在講求的是大數據時代所以樓主累積的資料確實有相當的價值(肖像都有肖像權 而且您的是自有撰寫文章)而且商業節目不像學術研究寫出處就算是盡責(雖有寫資料來自mobile01)要求的金額 至少可以稿費計算要怎麼要...簡單可以直接寫存證信函通知電視台有些律師看到您寫的...還會主動聯繫幫忙相信有相應的節目製作行政會陪同法務跟您談有時節目也會點出樓主沒想到的成本主要還是停車雖可能自己有車位但車位有替代成本(車位轉租)所以樓主在這台車的成本還有一些未計入
我的CRV比你新一些,2006年的,2016年賣掉,大約10年,開了21萬公里,印象中沒有修理那麼多東西,比較大條的就是啟動馬達將近1萬,還有煞車的分磅4-5千吧,你還修蠻多東西的,我也很懷念CRV陪我上山下海的日子,還有搬家真的超好用,2代CRV真的很耐看、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