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影片)才買3個月的FIT寶貝愛車就被撞了(行車紀錄已上傳YOU兔)

真倒楣!

一堆駕照領假的 這樣也會撞到樓主!

沒紅綠燈並不代表你不能專心

就好像說你叫瞎子去開車一樣! 這根本沒兩樣

撞旁邊不知道多嚴重

但以前家裡的mazda 旗艦版 00年的車 不是馬6喔

撞前面引擎 但沒有撞到最裡面的汽缸頭...等等嘟沒有損到

就前面引擎蓋 一些車裡 車燈 部分 就修了14萬多


我應該告他嗎 wrote:
真倒楣!一堆駕照領假...(恕刪)


拿車頭跟側邊比????
免責聲明:說的話都不算喔 啾咪~>_ ^
為什麼警察當場不對對方做酒測,一定要到警察局才能做呢??
不是可以請人送過來嗎??如果等待的這段時間肇事者酒精稍退了,測出來結果不同,是否有何影響~
版主可以強烈要求警察當場做酒測,不用聽他在那邊屁話什麼的,這應該是你的權利!!
酒駕的王八蛋,全部抓去槍斃好了!!
秋天,葉落的季節,徒留孤單的我,獨自面對一切... 想愛...卻提不起勇氣...
版主...
你的情況和我幾年前發生的車禍極為類似
請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934285&p=1
陶氣-阿丹
相關法條,參考看看!
小弟前陣子被無照駕駛的小鬼給撞了,對方的父親很機車,只願意賠一部分,下禮拜要去調解委員會,所以就做了一些功課...


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動力車輛駕駛人之責任)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第一百九十六條(物之毀損之賠償方法)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第二百十三條(損害賠償之方法~回覆原狀)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覆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覆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覆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覆原狀。
【解釋/判例】56年臺上1863*60年臺上3051*70年臺上689*71年臺上2275【法律另有規定】§18、§19、§192~§196、§233、§358、§638、國家賠償法§7

第二百十四條(損害賠償之方法~金錢賠償1)
  應回覆原狀者,如經債權人定相當期限催告後,逾期不為回覆時,債權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第二百十五條(損害賠償之方法~金錢賠償2)
  不能回覆原狀或回覆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債其損害。
【解釋/判例】26年上515*67年台再上176

第二百十六條(法定損害賠償範圍)
  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

開心棒棒糖 wrote:
B柱原廠說一定要切因...(恕刪)

你當初應該順便拍張B柱的圖才對
beviswu wrote:
樓主的意思是"對方為...(恕刪)


主線與幹線路權優先因是幹線也就是對方
但是我方主線道已經過路中間一半被幹線車衝撞
並沒有路權之問題我也查過道路法規了
我方沒錯(我已經過路中間了)

舉例:主線車與幹線車都在中間車頭角撞車頭角
主線道賠給幹線道為10%:90%/20%:80%/30%:70%/40%:60%/
須經由事故鑑定報告為主

以上有錯歡迎糾正
開心棒棒糖 wrote:
之後自行去翻交通法規確實主線要讓幹道車先行


不是應該是支線要讓幹道(主線)才對嗎?

樓主是在支線還是在主線幹道啊?


第一百零二條   [函釋]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 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樓主的路權是對的,不要被保險公司給愰了喔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s831079 wrote:
不是應該是支線幹道要讓主線幹道才對嗎?...(恕刪)

我也這麼覺得, 支線每個路口都該減速慢行,
主幹道車速較快, 且對支線的視線較不良, 到路口看到快車有時會反應不及.

看你的影片發現他是轉彎車你是直行車,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這點你是有利的.
然後你的紀錄器鏡頭太高了, 影片下方1/4 應該要看到引擎蓋較佳.

看了幾遍還是不知那部幽靈車是怎麼殺出來的, 可能車速不低(有超速的可能-對你有利).

開心棒棒糖 wrote:
事發過程行車紀錄上傳...(恕刪)


行車紀錄器是用黏的來是吸盤式? 一撞就掉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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