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代說交車時要回收合約書?

問業代
那..如果合約書遺失
是等於 買賣不成立嗎

第一次聽說合約要回收的 =.=(內藏不可告人的祕密嗎???)
偏不給他
看他要鼻要讓你辦交車
沒錯~~~

我訂車的時候就是這樣~~

有兩份合約,一份HONDA制式的合約,上面只有總價,跟車型。

另一份就是經銷商的合約,上面就多很多項目。包含贈送的配備等~~~


HONDA的要收回,會給影本蓋章,因為要給上面的看賣出去的價格(不二價政策)。

所以下面的人~~~為了好賣車~~~只好另外弄一份合約。


若是只有一份合約要收回~~~就真的怪怪的~~


我那時的折扣比起同業務的~~~還真折不少~~~難怪不敢給其他人知道
每家公司的規定不同

以本人所服務的公司來説是要收回的

至於客戶端的保障在交車時會簽寫交車確認表.所有交易內容會填寫在確認表內

沖繩黑八寶 wrote:
剛接到業代的電話提醒...(恕刪)


剛好前幾天交車,分享一下我的經驗跟作法供您參考
我是買三菱匯豐的車,訂車時會簽署一張訂車契約書(黃單),最右方會註明"客戶聯憑此聯交車"
這個正本會先給車主,直到交車那天要點交的時候會出現一張"交車確認表",裡面就會有很多
明細,像是購車費用、配備與保險明細以及交車確認事項,其中確認事項就有1項是
"訂單黃聯繳回",也就是說交車完畢後只會給你交車確認表,以證明已交車完成。

但後來我覺得不太合理,所以就請他們影印訂車契約書以及交車確認表並且在影本上
加蓋"與正本相符"的章,以確保自身權益。

所以的確是有些車商會把訂車契約收回,但不可能什麼東西都不給你就可以交車,
匯豐的作法就是以交車前以訂車單證明買賣交易成功,交車後用交車確認表證明交車完成
可能每間車商做法不同,但依據法律規定,其實車商是不能將買賣合約收回的,甲乙方都須要
一份留存才是。
當初買車的時候,NISSAN 高雄總公司也是說要回收合約書~
現在想想,應該是要留存一份的才是!
購買合約理應最少一式兩份
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才是正確的
汽車買賣合約書一般一式多份(複寫),交與客戶的那份在交車時當作憑證取回,點交完須繳回公司,確認完成交車程序,業務應會把買賣合約書與交車確認單在您交車確認所有配件安裝妥當,車內外巡檢無誤後,將原正本的複印本交與給你並在交車確認表上押上日期,最近有陪朋友去交車。
wayne36183512 wrote:
以前曾聽過"騙車集團...(恕刪)


除了你講得這種問題以外..車商回收是避免日後產生爭議時..要拿正本來核對時..通常車主會因為搬家弄
丟或不知放在哪等因素而各說各話..所以統一由總公司來回收管理..車主可以要求業務影印一份並簽名..
確認和正本相同之後留存..當然回收不是硬性規定的..所以有的業務也懶的說太多..樓上很多人回答的似
乎唯恐天下不亂..車商業務一堆陰謀..東西都沒問題才交車..拿回去是能改甚麼?改完可以在重車上拔回來嗎?
我最近買T牌車時合約也是被收回去了

不過因為我買的是空車, 所以上面也沒額外的啥配備可以寫

所以合約在不在身上也無所謂....
r03030315 wrote:
除了你講得這種問題以外..車商回收是避免日後產生爭議時..要拿正本來核對時..通常車主會因為搬家弄
丟或不知放在哪等因素而各說各話..所以統一由總公司來回收管理.


正式合約,一式兩份,還要各自貼印花,因為國稅局會查,
車主的不見了,還有總公司那一份,
怎會用這種理由把兩份都收在車商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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