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can2002 wrote:
我的車被偷了,240...(恕刪)


依據周遭朋友的經驗~~比較爛的車~比如我朋友的小發財~給錢就回來了~
不過你的CRV可是很搶手的~光殺肉都不少錢了~所以你錢去~保證還是不會回來~~
千萬不要匯~~

pickupbig wrote:
我遇過一個很希望自己...(恕刪)


這時候我該說什麼?
只能說有錢真好
還有人覺得報警會有用喔?
連心理作用都沒有吧
我朋友在新竹一樣車被偷走
對方打電話要八萬贖車
也是說他們是做口碑的,只要拿到錢一定會讓你找回愛車
朋友當然是報警啊
盧了很久警察就是不願意當竊案處理
一直不肯開三連單,後來說要打電話給督察室才心不甘情不願受理
還一直在那邊碎碎念說:阿你就把錢匯給他不就沒事了,又不是什麼重大刑案OOXX@#$%*!

結果對方不死心,一直打電話,最後殺價到三萬塊成交
跟我朋友說他的車在楊梅,給了他一個地址
最後找到那個地址去拿車
各位看官猜猜看是在什麼地方找到愛車的?


























































楊梅某分駐所........
這時候很難讓人相信沒有掛勾或者警察領薪水有在做事了


如果車子找到了,但是被燒了,那竊盗險還有賠嗎?
portrait wrote:
楊梅某分駐所........
這時候很難讓人相信沒有掛勾或者警察領薪水有在做事了...(恕刪)

其實一點也不奇怪,這些集團本身能夠立刻知道被害人的各人資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注意哦!是立刻知道,那個單位能夠立即查詢被害人的各人資料?
我同事是匯完2萬塊錢約10分鐘警察打電話告知車在那裡,GOOD!很好處理的不錯..........問題是我同事沒報案阿
地點:新竹縣湖口
hken117 wrote:
如果車子找到了,但是被燒了,那竊盗險還有賠嗎
...(恕刪)


竊盜險只賠車輛被偷,除非有保附加零件損失險
不過金額也不夠重新組台新車吧
有保甲式全險就可以照折舊率理賠(不明車損也賠)
以上...我猜的^^"

tommy1223 wrote:
其實一點也不奇怪,這...地點:新竹縣湖口(恕刪)


新竹縣喔...最近停車要小心點了
行善積德是我個人的興趣,所以扶老太太過馬路, 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逢國定假日還會多做一兩次...
5年前我大姊遇到的是在新竹市被偷(喜美5代)

正在到處找車時..當天我接到中壢某派出所的電話...(車裡有我的名片)

警察告知..你的車是不是被偷了?

我說..你怎麼知道...我又還沒報警@@"

警察說叫我先去報案...然後去中壢某派出所領車...

後來得知..小偷與警察掛勾...

車內音響財物被搜刮一空(小偷的工資)...

報案後中壢某派出所可以馬上破案有績效

你說" 賊頭賊頭"是不是同公司

人生如浮雲
myt wrote:
後來得知..小偷與警察掛勾...

車內音響財物被搜刮一空(小偷的工資)...

報案後中壢某派出所可以馬上破案有績效生氣

你說" 賊頭賊頭"是不是同公司嘆氣


如果屬實的話,
這不過就是尋獲而已,
哪來的警察績效可言.
joelandtw wrote:
不一定啦!看運氣,也...(恕刪)




這這這............





遇到比較好的竊車集團嗎

=="
大包乖乖 wrote:
如果屬實的話,這不過...(恕刪)


如果查獲沒有績效的話...那以下新聞中的彭姓員警為何要這樣做?


轉貼自YAM天空新聞
http://n.yam.com/cna/society/200912/20091217055775.html

前桃園員警收賄 地院判11年2月


中央社╱中央社 2009-12-17 19:05 調整字級: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17日電)前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彭姓員警,為求查緝贓車績效,教唆謊報機車失竊,另外也涉及土石稽查時收受賄賂。全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判處有期徒刑11年2個月。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公布判決書指出,彭姓員警在民國93年到96年間支援楊梅分局大坡派出所時,夥同鄧姓友人教唆青少年謊報機車失竊,再向不知情的員警報案。

判決書指出,員警明知機車並未失竊,卻基於犯意,行使公務上登載不實之行為,事後再登載尋獲車輛的筆錄、贓物認領保管單,足以損害警察機關對車輛失竊尋獲管理的正確性。

判決書指出,員警另外涉及1起稽查回填剩餘土石案中,收取民眾新台幣8萬元賄款。

全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人生如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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