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i wrote:
建議樓主...
如果保養廠不願意原車買回的話...
最低的限度要求一切板件做換新的動作...
包含車門及車架...還有衍生行政手續作業
不然生銹的問題..沒人敢打包票..
我知道的是..保養廠可以跟原廠定所有的零件做維修
當然也包括車架在內囉..
只是看花錢的人願不願意花這個費用罷了..
另外問個問題...
這種情況..乙、丙式保險會理賠嗎??
因為當下開車的人跟車主並無任何關係啊???
車輛出借,有問題該是找使用人才對,不該自己承擔與造事者(T)的陪償
問題,要不然原廠那些較高的收費是付心酸的嗎?
行政手續作業及陪償的話,請原廠先提供待步車,接下來他們就會比較
積極的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