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身體有任何不適的話,請記得一週內去醫院開立證明(有體傷就有刑事責任)
2.車主是可以堅持"原車""原廠"修復的,請原廠估價(一定超過35萬),再來談和解金額。
法院折舊比例比保險公司更高,但折舊只算零件,工資不列入折舊,大家也知道原廠工資爆貴的

3.雖然是非營業車,但如果可以提出單據證明因無法用車而造成的損失,法官是會採信的,這點可以彌補車主長期訴訟期間的損失,如果拖個1~2年積少成多,賠償金額也很可觀。
我之前撞到一台1993的雅歌,殘值1.5萬,對方用這3點以戰逼和,最後保險公司賠了5萬多。
當然談判技巧也是很重要的~ 對方功力明顯比保險公司理賠員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