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小弟的車在新竹某一條小巷內行駛時
突然聽到左後方有碰撞聲音
下車發現被一台買便當的摩托車騎士牽車倒退A到左後門
造成左後門到加油口一長條刮痕+凹陷
對方態度不佳!我一下車就罵我開太快(心理OS時速<10km哪裡快了)
第一次遇到車禍+車子有乙式保險想說先叫警察處理比較安心
對方聽到要叫警察又開始大小聲
等到警察到達現場維持交通跟雙方確認狀況要求我們靜待交安組來處理
對方又跑來找我說車子後方被他A到是他的不對
但交安組來做筆錄時宣稱是我煞車不及自己撞到他的機車
(OS我煞車不及你應該是躺在我車前方吧!)
交安組作完筆錄希望雙方和解但對方堅持不願意和解
回原廠給業務幫忙看了一下至少需要烤漆+板金兩片
由於本人車險快到期了無出險紀錄
業務建議1.用保險期滿可以處理(不出險只要回廠一次節省時間)+跟對方和解
2.讓保險出險並代替本人向機車騎士求償上民事法庭時間會拉很長
本人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
請各位大大提供一些建議給小弟當作參考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