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時在歸仁交流道北上入口發生車禍...

各位大大們好~~
小弟的女友在7月1日時在歸仁交流道北上入口發生車禍...

聽女友說對方突然右轉往北上入口(對方開車)導致撞上女友(當時女友在右側時速大約40左右)

車禍發生當時對方下車就破壞現場移動雙方車子,而且也沒打給警察或是救護車,而是直接打給保險業務(因為警察問他為啥移動車子,他說怕阻礙交通所以移動這是他給警察的理由,當時女友有撞擊到頭部所以當下頭暈無法做拍照動作)

那時聽到消息我直往醫院,我馬上打給歸仁交通隊,警察給我的回覆說監視器部份是仁德派出所所管,我打往仁德派出所警察說當時那段時間監視器正在做轉檔作業,所以那段時間都沒有錄影的動作...(小弟懷疑對方已經請人去官說了,因為對方也沒到醫院關切,而且態度還無所謂的態度,好像打算都要丟給保險業務處理)

雖然女友是皮外傷...但是對方這樣的態度讓人生氣,而且也怕到時會變成他都沒違規全都錯在我們(因為它跟警察一直強調說雙方都是直行狀態...)

有大大們那時間剛好有經過仁德交流道或者是行車紀錄器有剛好拍到可以提供給我們的嗎??
也不是說要去強凹他金錢,只是預防萬一...這個社會真的是太黑暗了...

如果真的友的話可以用E-MAIL給我...信箱
小弟先謝各位了...祝大家都順心....

lovepeacelin wrote:
各位大大們好~~小弟...(恕刪)



為什麼對方會移動你女朋友的車子.....
您女友既然有受傷,記得開立驗傷單,到時候警察做筆錄時告知保留法律追訴權,
半年內可以控告對方過失傷害,這是你女朋友的權利,警察到時候也會再問一次。

至於賠償問題,讓保險公司去談吧。您只要把驗傷單準備好就好啦。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
lovepeacelin wrote:
各位大大們好~~小弟...(恕刪)
旁邊就是仁德派出所...應該叫你女友衝過去叫警察出來= =

cobrawu wrote:
您女友既然有受傷,記...(恕刪)


如果你真的氣不過,就要如 cobrawu 所言,這是自保的好方法!

但如果能在調解委員會裡達成和解,就盡力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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