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超人 wrote:
首先感謝回覆的人提供經驗的分享,目前的打算是先將車子進廠維修,後續工作日可能以計程車作為代步工具(保留單據),再上民事法院提出訴訟(因對方後續的態度讓我無法忍氣吞聲)
疑問的是進廠維修該使用的是自家的保險(代位求償)還是對方的保險(應該負責單純車損費用)?
因無經驗怕使用對方保險完修後必須簽下和解才能領車
還是有經驗者能指導一下步驟以免做錯一步便無法達到先將車子完修後提告的情況
當然是自己的保險! 你不是嗆得很大聲說自己有車體險嗎?
0肇責+有車體險還管對方有沒有保險幹嘛? 車損部分 你甚至一句話都不必跟對方講 跟你保險公司講完就沒事了
你保險公司出的錢也沒你的事 那是你保險公司跟對方保險公司的事了(代位求償)
不然你車體險花錢買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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