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01凸 wrote:
是揉紙團拿給你妹還是...(恕刪)
丟的吧
他原文說 揉一揉丟給我妹
所長這樣的行為真的非常的不恰當
juangpeiyi wrote:
他是要保險業務費方面幫你試算折價不是嗎0.0?
你不給他 基本上 大概這筆買賣就破局了
除非他佛心直降到62跟你談啦
若你當初號碼沒要回來
內部條款我到是第一次聽說(就先當是真的好了)
他也未必能賺到你這筆業績,因為你可能不買這台車
就算你很確定要買一台騎士
不管你跟誰買你都是挑超值的
被哪間營業所賺去,你為何要管這嚜多?
而你質疑這點也很明顯是事後聽人說的
不是你當下不想給他賺
而是你不想給身份證字號而已
事發之後你能不滿的點
就是他揉紙糰的動作,而不是人家想“騙”
這是很嚴厲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