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匯豐汽車已有權責窗口,該窗口將會"個別"與每個車主聯繫申訴案的事。
2.從小弟和該客服對談的氛圍來看,這個群體申訴案對匯豐形成一定的壓力,所以唯有權責窗口可以對這個案子表示意見。
3.匯豐汽車客服近期已接獲不少我們車友的申訴立案電話,內部應該已經有標準的教戰手冊,因此只要講到申訴案,他們大概就有標準的SOP應答。
綜合以上,
由於申訴案的結果將涉及的每個車友的自身權益,
因此以下僅分享我個人的建議和看法,
車友們仍可以依自己的情況作對自己最有利的調整:
1.既然有超過80個車友以行動支持申訴案,也希望至少有80個車友願意撥出2分鐘,打去客服,把案號/聯絡資訊和最後截止之回覆時間(公文收到後+15天)要求客服明確轉達。
2.汽車該保養照保養,該修什麼就修什麼,有人打給你詢求和解也可以接,不必因為這個申訴案而改變您的生活。
3.怎麼爭取自己最大的權益:關於這點,我只能說,團結力量大,每個人分開談,最後只是被各個擊破,80個人一起談,相信能要到的絕對比自己1個人談來的多。
4.這個階段的重點要做什麼:就是拿到申訴公文,15天內主動打去客服提供聯絡資訊,案號和截止時間,暫時不要輕易鬆口表示願意和解或簽和解書。
5.別忘了公文要求的第15天往前算前二個工作日(以小弟為例,我3/11拿到公文,+15天是3/26,最後一個工作日是3/25),就可以打電話給公文裡的主管機關窗口,向他們表示未接獲業者來電,或不同意業者所提私下和解內容即可。
6.下一個階段何時開始,要做什麼:由於我們的申訴案是截至到3/18,所以往後推算15天,所以所有參與申訴案的車友們,第二次申訴案的起始日最佳時間點為4/6(清明連假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那天開始一直到4/15(也就是4/6~4/15),要請各位車友再撥2分鐘上網就進行第二輪在行政院消保會系統裡的申訴,申訴內容和第一次一樣,但會加註表示於公文要求期間並未接獲業者來電,或不同意業者所提私下和解內容即可(4/1下班前我會再另撰專文撰寫第二次申訴案的SOP與內容給車友轉貼)。
要麻煩各位參與申訴案的車友體諒與配合,謝謝:
1.小弟和大家都一樣忙碌也時間有限,因此沒辦法幫個別車友一一諮商與服務,並幫個別車友進行客製化。
2.為了解決車友們共同的問題與疑惑,小弟會主動定期上論壇裡用心的更新進度和建議,因此要請車友們務必留意主文第一則一定會告訴你在第X樓有什麼資訊,在第X樓裡又有什麼更新的進度可供族友索引,當然,小弟也會儘力在車友們的來信或私訊中提醒,可以在哪找到參照作法。
3.重點來了,我發現部分的車友,很少會先把小弟用心寫出的文章讀完,也會直接問小弟該如何處理,這種方式會令小弟十分無奈和困擾,畢竟小弟的確也花了很多時間在撰文/貼文,還花很多時間在尋求如何對車友們最有利的作法,但如果還要把時間花在這種鎖碎的事情上,小弟會沒有時間投入其他更值得投入的地方。
4.也請車友們別忘記,這件事也是您自己事,請多花一些時間思考和設身處地的幫自己想想如何幫自己爭取權益,請避免把小弟當成唯一的諮詢管道,凡事都聽小弟的,這種信任,對小弟來說,有點過於沉重~!
5.身為申訴案活動的"號召人",原則上小弟原本就有計畫,號召並凝聚大家的共識後,應該在第二階段之前,把這個活動交付給另一個更具備法律素養的車友接手,這個部分,也請大家推薦或提供名單給小弟,小弟相信一定有比我更適合的車友,可以承擔這份重責大任,帶領大家完成這個艱難的任務~!
P.S,申訴案並不是辦活動,有很多事情不是用常識就能處理,這段日子以來,小弟也投入很多心力嘗試研究一些法律或案例,如果您也願意也分擔一些工作或任務,也請回文告訴小弟,小弟很樂意讓車友們參與,並讓這件活動更有意義,更有機會成功~!
1.匯豐汽車委由中華30(設計端)來了解與解決本申訴案。
2.30相當清楚我們目前在本版的活動和訴求。
3.30已和小弟約定將於2016/3/30(三)在台北市南港區早上09:30進行會談。
4.30表示與會出席人員,確定是"具一定決策權的高層代表",而非僅基層承辦人員。
5.30依法須和每位車主個別聯絡,但部分申訴人非實際車主,因此只能回覆主管機關,應由車主為主要申訴人而無法直接給予回應~!
綜合以上,
以下有幾點要請有參與申訴案的車友們配合的,
麻煩3/28(一)中午12:00以私訊或E-mail回覆給小弟,謝謝:
1.3/30(三)09:30台北市的協調會議,如果車友有意願出席,也請在3/28(一)中午12:00前用私訊回覆小弟,謝謝。
2.每位參與申訴案的車友們,您個人在變速箱裝置所遇到的問題是?也許您之前曾在某個連結/文章/論壇反映過,也請協助轉貼到私訊或E-mail來,也請在3/28(一)中午12:00前回覆/傳送給小弟。
P.S,請留意,如果您沒回任何訊息,或不表示意見,我只能以大多數人的意見為意見(目前絕大多數提出申訴的車友都在小可論壇),如果出來的協調結果不是您所期待的,那最後只能請您未來獨立和30爭取,或另找一個號召人幫您統籌,謝謝。
1.會議時間:09:30~12:00(2.5小時)。
2.參與對象:中華30+匯豐汽車代表超過10人(含各單位擔當/代表);我方代表3人。
3.中華30說明本車設計理念:適逢高油價時代,因此在節能為主要出發點下,挑選以在中國有實銷上萬台的記錄,且較符合節能條件的歐系變速箱裝置(主要差別在不含扭力轉換器),作為2013年版新可的變速箱;但由於歐系變速箱在台灣比較少見,加上大部分車主都習慣日系變速箱的動力銜接模式(內建扭力轉換器),因此會有在駕駛體驗不良或不習慣的結果。
4.中華30說明2016年新可改版訴求內容(指變速箱之齒輪比優化部分):2016新可仍然使用歐系變速箱,會在廣告中主打或訴求變速箱優化,指的是原料供應商(這款歐系變速箱)本身齒輪比的提昇(更符合台灣車主的認知與駕駛習慣),並非設計理念或結構作大幅度的調整,但由於裝置本身仍有不同,結論是2016的歐系變速箱的確無法適用於2013~2015年版本的新可。
5.中華30說明對此次變速箱裝置申訴案的立場:中華30十分重視每位車主的意見,但過去內容皆依台灣所規範的各種交通法規而進行多次模擬與測試(每個程式版本的更新,皆需約4~6個月的實車模擬測試),並未發生或測出類似車主所謂的異常情形,他們希望能透過這次參與申訴案車主的回饋或協助測試(包括提供異常發生的車載人數/當下環境/行車位置/地址),來研議如何優化下一版的的行車電腦/ECU裝置/程式內容。
6.協調會議的結論或共識:
(1)與會代表同意消費者在駕駛體驗/服務體驗,與產品原始設計上所希望提供的部分有認知上的差異。
(2)基於提高客戶滿意度與消費者信心的前提下,匯豐與中華30願意釋放一定程度的善意。
(3)4/1將相關善意轉成具體的書面資料給我。
7.個人建議與結論:
(1)我方3人已儘力表明立場,並提供多項數據,希望中華30能基於善意的立場下,儘量減少車主在安全性的疑慮,並能對這段時間飽受困擾的車主提供回饋。
(2)原則上在沒有其他變化下,我不會再號召4/6的第二次申訴行動。
(3)在書面善意結果未正式確立前,請耐心等候,有意願或想了解,自即日起,請上FB,把我在FB的帳號"張耶隆"加入好友,並在FB上提供您個人的E-mail給我。
P.S1,本次協調會,全程雙方皆有正式錄音,因此絕不會有任何枱面下的交易,但也暫時不提供相關錄音檔給車友,以避免資訊散佈或內容解讀不同步所導致之其他變數。
P.S2,由於協調會是以參與申訴案大多數車友的共同利益作考量,因此無法提供客製化的協助,也請自行評估是否依我上述的建議執行,還是自行將您個人的申訴案正式進入下一階段,由於悠關個人權益,因此請審慎思考是否同進退。
P.S3,由於本文的相關內容皆與本次申訴活動有關連性,因此如果您是過去未參與過本次申訴活動的新可車友,也請見諒小弟除原已公開的資訊外,無法再另外提供更進一步的相關資訊給您作為參考,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