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明年開始要換發新的車牌 汽機車都要公路總局研擬,新的汽車車牌,上面會多出一個英文,變成上下排;機車也是比照辦理,只不過新型會比舊型的,稍微略小1、2公分,從原先寬32公分變成30公分左右。那有個問題是 既然是新增多一排英文變成上下排 那難道不能新舊車牌共存嗎?也就是說新的車若舊牌已經發放完畢 那就發給他新式樣的車牌就好了 原有的車牌就繼續沿用到報廢為止感覺這又是圖利廠商的一種行為 因為新舊車牌 並沒有什麼衝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