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業代罵三字經... 不然你不要裝啊....

就算所有你所說的皆屬實

可是有白紙黑字寫說要給你配件嗎?
他罵你幹x娘, 你有錄音到嗎?有證人嗎?

如果都沒有
基本上你根本沒有贏面
想告他也告不成

反倒是他要告你毀謗這件事還會成立
因為他有你的證據


如果只是上來取暖
大家也頂多只能給你安慰

但是你想要板回一城, 基本上沒可能
天下事人人皆可管
如果有充足的證據 就提告 順便問看幹水果日報有沒有興趣 買車都花了幾十萬 還差幾萬的律師費嗎
大熊咖啡 wrote:
如果你說的都是事實不用擔心他告你毀謗,

先投"消保官"說他契約不實口頭答應也算是契約成立,

外加業務員口出穢言,逼總公司15日內絕對要跟你達成協議!!

至於他問候你媽媽一個字要求個20萬沒錄音檔應該也是OK再來就看法官怎麼判了XD


口頭承諾也算沒錯,但是如果樓主拿得出證據(例如錄音..)就不需要在這邊找鄉民主持正義了!

另外,樓上/樓下很多人主張提告的,電話裡口頭問候請問要告哪條?(「公然侮辱」別想了,電話裡不叫「公然」)
現在除了行車紀錄器

大概現在也需要人肉紀錄器

台灣是個證據至上的地方

人的信用毫無價值~

s1192000 wrote:
本人於2012年12...(恕刪)


要取暖
請先把手邊有的東西和資料都放出來吧!!!
不然這樣
記者是不會找上門的!!!
加油!!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他罵你的部份很簡單,告他。車的部份退車,錢是辛苦錢不是撿來的,沒理由忍氣吞聲。
唉~這年頭只能說買東西合約一定要載明,可以白紙黑字就寫上去
通話過程記得要要開錄音,畢竟已經有爭議了....
有錄音

找蘋果

應該直接上新聞

哈哈

小丁5139 wrote:
自己天真不寫到約裡,被坑才來這裡哭...(恕刪)


您講的話 也是好笑的要命 做任何事情都要黑紙白字 對人不需信任 做人不用信用?樓主的問題

出在信任業代 黑紙白字是一種保護手法 不代表是必然要的,真正該檢討的應該是信用問題,而非自保手法

如果真的這樣 請問 您跟任何人講話聊天都會錄音存證?別人給你的承諾都該黑紙白字?這樣人生豈非無

趣?
HI~~
如果那個業代是在大庭廣眾之下罵你的
這樣就構成公然侮辱罪
但要告他還得找現場有聽到的證人幫你作證
如果有錄音那更好
但要告他你也得請個律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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