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1103 wrote:小弟覺得,這個說法有待商榷1. 行照註明是賓士車廠, 並未註明是賓士廠徽。2. 許多賓士車,改貼 奶罩巴士, bimmer 改貼 Hamann , 這樣, 驗車,會不過嗎? ...(恕刪) 1.肇車逃逸,路人看到是車子logo,而非駕駛的行照2.這點比喻有些錯誤了,因為Hamann 是改裝廠牌,而不是車子的廠牌。且Bimmer也只是大家對BMW的俗稱,也非車廠名稱。當然,實際上是否有違法的條文,我還在搜尋中^^
小瓜呆7770 wrote:車子改成山寨版的....牛頭不對馬嘴.....還被看破手腳....這樣不夠丟臉喔....還真不知生活裡有啥事...能讓你丟臉....真夠佩服你了........(恕刪) 稍微懂車的人都知道那不是賓士姑且不論這位車主改mark的心態是什麼但車子要怎麼改,是車主個人的自由而他的行為也沒有妨礙到你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批判別人縱使我的觀念與你不同,但是我想應該要懂得尊重
aceacen wrote:稍微懂車的人都知道那不是賓士姑且不論這位車主改mark的心態是什麼但車子要怎麼改,是車主個人的自由而他的行為也沒有妨礙到你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批判別人縱使我的觀念與你不同,但是我想應該要懂得尊重...(恕刪) 今天我把自己的東西裝上別人的商標....仿冒成香奈爾...仿冒成lv....仿冒成勞力士....只賣給想買的人.....我商品要怎麼改那是我的自由....我也沒有妨礙到別人阿也沒有妨礙到你阿...請問法律為啥要判我賠償.....要判我有罪.....麻煩用你那淺薄跟無知到不行的法律知識先回答我這問題......再說如果你懂尊重別人.....又何必私信給我要我一定要尊重你的觀點....並批判我阿.....你又懂啥叫尊重阿.........小朋友.......還敢大言不慚說尊重........夠可笑.....裝上別人的mark不是仿冒....請問那叫什麼....如果你夠資格回答我.....那就順便回答一下......
如果要談仿冒的話這台車是仿冒品的地方頂多就是那個mark是仿冒的跟車子沒有關係如同上面opqaa大大講的:「對他來說 那個MARK不是賓士 他認為只是三星箭頭標誌而以不代表啥 那是因為你有既定的記憶那是賓士」還有,尊重不是要你同意我的觀點是你必須要懂得別人可以有自己想法的權利況且,是閣下你先發私訊給我的本人只是盡到回復的義務而已從你的回復內容看來,不知你以前是否曾經因為仿冒而吃過虧是的話,很抱歉,刺到你的痛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