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初步處理完畢)我最大的錯誤...就是在事故後把車子拖回NISSAN原廠...

找了這麼多單位⋯
為啥就是不找地方政府的消保官?
你就先打一通給車廠
說你要申請消費糾紛調解委員會
您沒有辦法決定
我在申請書上寫請總經理出面說明
對方就會妥協了
拉拉花 wrote:
需用車的人吧!他接到這台事故車應該是比你的遭遇更慘吧!放心中古車行最有良心的也會告知他這是小撞而已,絕大部分不會說,這樣跟你說,你心情不知道有沒有好一點,還有,你有提到nissan沒有音訊了,那我的感覺是你玩不過他了,說白話一點他已經不怕你了,在台灣消費者真的是弱勢,你只能繼續喊吧!喊破喉嚨也不會有人理你


大大說的的確是現實狀況...台灣消費者根本糞土...
目前我就是賭一口氣去了,打算之後不惜花錢找律師事務所也要跟他們鬥下去
因為我實在看不慣企業這種做法

Hero8888 wrote:
找了這麼多單位⋯為啥...(恕刪)

前陣子已經找了,目前正在受理當中唷!!!

你最大的錯
是買Nissan

treean01 wrote:
大家好!!!相信一...(恕刪)

Deo Lo wrote:
錯你最大的錯是買Ni...(恕刪)

COW~~看到大大說法我笑了
不過今天其他家車廠也是常有消費爭議拉,我覺得端看處理態度罷了
1恢復原狀是肇事者責任而非車廠,同時依照民法肇事者也只有恢復原狀的責任,樓主談的重點之一是車輛的殘值,要先分清楚
2車廠處理方式除非有過失造成損害否則可以不用理你
3因被撞所造成修復後的財損(前提是已出售且能証明有價差),要向肇事者索賠,至於兩種維修方式所帶來出售金額的差異,是肇事者拿來主張與有過失的
4簡單講樓主該去請教律師,不要打錯靶,向肇事者求償遠比向車廠求償容易!
7413下士車長 wrote:
1恢復原狀是肇事者責...(恕刪)


恩,的確是要打對靶!
的確車輛如果用拉的修法,車輛公會鑑定的修後殘值也會有所不同,肇事者所需賠償的維修+折舊損失也會不同,或許我最後因為此事故所能取回的不會差異很大

其實我也問過法律諮詢,包含公家機關的與律師事務所的,此案的難度在於NISSAN造成的二次損害怎麼去證明,要收集足夠的修後實際價格、理論維修費用等等不同的資料,事實上這個以一般消費者而言很難收集齊全吧....NISSAN就是因此才擺出這種態度

所以我想將不好的、屬於事實的消費經驗給網友們做為參考,不管我這次車子處理的結果如何,如果未來能減少冤枉的消費者,那我覺得就是正面的作用
樓主該主張的損失是因被撞修復所帶來的出售時的價差,而且在出售後才會發生
nissan沒有錯,除非他維修車輛時違反您明示的意思表示,

7413下士車長 wrote:
樓主該主張的損失是因...(恕刪)


這個我也跟法律諮詢的確認過了~~車輛商業同業公會確定下來的價值是屬於民法196條保障的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這個查詢案例來說也遇過車主沒賣車憑著公會結論來做判決,當然如果我有賣車,那麼我當然是提出車輛實際販售價值給法官作為參考了


第 196 條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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