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草今天停路邊被撞,合理的求償範圍為何?




我這要板金才修1萬多...一樣是葉子板+車門

你的看起來只有掉漆要修三萬多@@
違停除了被撞會有自負責任比例的問題,而且若是因為你的違停產生車禍傷亡,還會有刑事責任

有些人會把車子愛給人家停轉角的,轉角車道口的,有沒有想過你的方便可能會造成他人受傷呢

還聽過有三寶給人路口併排停車,造成老人騎腳踏車閃他的車跌倒,最後不治死亡

結果被對方家屬告刑事要賠一百多萬,四處喊冤,有什麼好冤的,車不會動就沒責任嗎?

chen momo wrote:
每個人都有違規停車過...(恕刪)



在都市裡開車怎麼可能沒違規過,單線道要繞過垃圾車都會吃到對向去了,就儘量不要違規囉,畢竟你不知道三寶何時出現!

無能比貪污還可怕 wrote:
違停除了被撞會有自負...(恕刪)


感謝大家寶貴的意見!開車也有快10年了,
因為是第一次買車,第一次被撞,第一次出險,
有很多不懂的地方,經過這次的討論與網友的回覆也學到很多,
希望大家別因一時方便造成更大的損失,
祝大家新年快樂!!!開車與停車都要注意安全!

roward wrote:
記得前幾年高雄還是哪...(恕刪)



當時我也覺得很誇張

法官箴是腦殘

後來上訴之後 捐告 地區政府賠償喔

因為貨車停在停車格之內

沒有燈光屬於地區政府的責任
這樣要三萬多,仙草當賓士嗎?有點扯的報價

冰淇淋賣十年 wrote:
當時我也覺得很誇張法...(恕刪)

名  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中華民國102年2月7日 修正 )
第一百八十五條

枕木紋行人穿越道線,設於交岔路口;其線型為枕木紋
白色實線,線段長度以二公尺至八公尺為度,寬度為四十公分,間隔為四十至八十公分,儘可能於最短距離處銜接人行道,且同一組標線之間隔長度需一致,以利行人穿越。

該地點並非交岔路口(是約4線道寬的2線快車道+2線慢車道),且2012年9月前並無設置枕木紋行人穿越道線,這樣不知道可以提出申訴嗎?

apollo177 wrote:
http://www...(恕刪)



怎麼好像沒怎樣就3萬多
可以po個報價單嗎??????


感謝
我若是法官判你100%責任再要求警察開個你幾張罰單

apollo177 wrote:
確實有違停,也被開單了,也有肇事責任,但是車子並不在車道上,之前的判例是車子併排要負30%,今天保險員也說我要負30%的肇責,只是覺得大白天、車道暢通、無任何車輛阻擋她的視線,也可以這樣擦撞難道不用多負一點責任嗎?
...(恕刪)


樓主

你真的有責任,30%就吃一吃吧

小弟發生過類似的車禍

保險員說得也很準的,因為他們專門處理這個

首先

以我的例子跟你說,也是警察說的

一個私人物體就算亂擺,違規等等,不代表你就可以撞他的私人財產
所以..今天一輛車就算橫停中央,別說故意,就不小心撞到了
你也要陪他

但是..重點就是,這個亂放私人物品的要承擔責任

所以話說回來
不管那條路多大,多不影響別車

他都不可以撞你。他主動了,他就有錯
但是..你違停了,這是可以請求的,不論他理由多爛,或你理由多好

你就是違停了,非常合理的可以說因為你的違停才撞到你
或許你可以說就算你沒違停,他開到這邊也太過來了

但在換句話說,他開太過去了,只要你沒違停,他還是不會撞到不是嗎?

------
我也撞過車

因為我閃避對向車子,撞到違停在他家對面的圍牆下
結果..我只需賠他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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