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日我在 某A 汽車展示中下訂了一台新車(刷卡訂金2萬)
,但當天晚上業代打電話來說,那個價格主管不同意要在加價。
因此當下心情很不好,要求A業代延後對保貸款。
隔天(週一)到同區不同經銷商某B詢價,發現同款車還有降價空間,談妥後下訂(刷訂金 及 進行對保手續) ps.這時候B業代並不知道 我先前已在A下訂一台。
週三 就回到某A 那張不愉快的訂單直接找他們主管退訂。(他們說要跑10天退訂流程)
我想要問的是,這樣在同一個品牌、同區、但不同經銷商下訂。
會有同業旋轉門條款嗎??
例如:業績歸屬、獎金分配、或是違反規定的問題嗎?
我覺得 基本上這應該對B業代 不算是惡意搶客
第一 退訂A並不是因為買方惡意因素(且在3天審閱期內退訂)
第二 B業代是我主動到其他經銷商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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