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應該開心的發開箱文(終版...)

樓主可盡量爭取多一些賠償,但也應該了解法律能允許到那裡,
超過一點業者為了息事寧人加上自己理虧應會接受,超過太多
了業主不得不走法律途徑解決,說不定自己反而吃虧,網路一堆
事不關己喊打喊殺的聽聽就好,不要當真.

車子有問題尚未完成交車這沒錯,但業者已經將問題改善,保桿
換新並提供賠償,除非你還能找到其他法律允許的原因拒絕交車,
否則客戶其實也有完成交車的義務,你雖然可以主張該車碰撞過
有問題不願接受該車,但畢竟只是保桿的小碰撞,業者也換新的了,
法官會不會支持你的立場必須自己多評估.
就法律規定提供點意見
1.保桿是可以獨立存在與車身整體並無一體性,所以換保桿是可能的,換車是不行的
當然如果原廠OK那就沒問題,愛怎麼談就怎麼談
2.詐欺得利罪客觀上已達著手,其餘構成要件就不是一般人說了算,還是要看誰起訴誰來判。
那引法條可以嗎
民法359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民法364
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
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出賣人就前項另行交付之物,仍負擔保責任。

解除契約當然不行
但是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所以就有籌碼可以坐下來好好談

民法235
債務人非依債務本旨實行提出給付者,不生提出之效力。
債務人拿一台有瑕疵的車子,算是符合債的本旨?相對人有領受的義務?

如果要拿出
帝王條款148
我只能說50%~50%
也未必全輸!!!
而且還沒有交車!!!
台灣人車落地就要減價多少,更何況是今天保桿非原裝,
舉輕以明重,
退萬步想,如果當事人有急用馬上要賣車,
這個回復原狀的車和原車一樣價格嗎?
沒有拿到的東西比附援引侵權行為的回復原狀即可
難謂無可斟酌之餘地

當然民訴上考量勞力時間費用
未必要得多就好,但是連主張都沒有肯定要不到
主張了,然後坐下來好好談,我從頭就是這樣寫的
但是投降鐵定輸一半
當然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訴訟策略
我絕對不是事不關己亂說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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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還滿樂觀的
法官會判贏的!!!!

試想
如果今天法官判和泰贏
結果可能會以後車商都更隨便了
反正只要回復原狀,老百姓就要吃下去
但是今天法官判當事人贏
結果可能是所有的車商以後再交車前都要更小心
反正和泰一年EPS賺十幾塊,
用一點點的成本可以導正整個社會
如果我碰到的為有正義感的法官
我覺得贏面超過五成
如果碰上想要出名的法官
我覺得贏面應該會超過九成
不過
當事人要付出相當大的勞費就是了
普通詐欺罪

刑法339I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所有""所有""所有""所有""所有""所有""所有""所有""所有"

業代有想要把車由當事人變成業代的?
s911644 wrote:
感謝諸位網友...
於是我想選擇等新車跟要代步車的方案,業者表示由於所有能決定的主管都出國旅遊,需要等到8/17後才能決定.......真的無言了.....(恕刪)

今天 8/7 要等十天 17號決定,難道是去北極旅遊嗎?
誰都看得出來是 拖延 戰術!
假冒日本豐田原廠的命令都掰得出來了!
還有什麼不敢搞的! 建議先找 消保官 備案!
恢復原狀及減價(中古車算法-八成)才收車為上策!
toyota進口車有直接日本烤好原件,可以叫他訂!小弟rav4輪弧刮傷,不用烤!換新的完全沒色差!!
這樣下一台交車的人很衰

就順他們的意思

寫信到日本問問,要升級什麼

是否有重大瑕疵,請他們告知軟體升級內容

給日本原廠來處理

這台是進口的

給日本原廠來處理不為過吧!

s911644 wrote:
感謝諸位網友熱情的回...(恕刪)
之前我也因為後面被追撞送去原PO同一間T廠維修
當初他們的專員一直用謊言拖時間 讓我非常不高興
最後我的車一個月才維修完交接 弄得我一肚子氣!!!
如果是正當理由例如車多所以要等一個月我可接受
但他們卻是用謊言一直拖....
主管都出去旅遊?
主管名單丟列出來,10天後查證一下護照
出國?都出國?
信不信?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要換台車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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