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凌晨我的Altis 1.8小黑被偷...

udu55 wrote:
休旅車指的是CR-V...(恕刪)


應該是HONDA CRV

CIVIC(喜美)是車種
不是廠牌
kjarry456 wrote:
新竹的警察你覺得會有多好?
我特別點名新成立一年的高鐵派出所
我的住家前被偷了幾次? 鄰居被偷了幾次?
沒申訴過?沒向警政信箱申訴過?
答應的巡邏箱勒?
...(恕刪)


我家在竹北,我曾經被偷兩次,
第一次被偷時我和一樣被偷的鄰居一起去報案,
警察要我們兩家併成一個案子報案,雖然我不知道這樣合不合理,
但是也是照警察說的作,
可是警察筆錄作一半竟然罵起我們說為什麼我們不裝鐵窗和保全,
(其實我家一二樓有鐵窗,偏偏小偷就是從隔壁家三樓翻過來)
說就是有我們這樣的人所以小偷才會來偷,才會讓警察績效難看,
我那時就心想警察大人你為什麼不是想辦法抓小偷,而是指責我們不小心呢?
維持治安不就是警察大人的責任嗎? 指責我們是否本末倒置了?
那次報案受一肚子氣回來,而且案件石沉大海也沒有任何消息,

第二次被偷我就沒再報案了!
現在我家幾乎都是門窗緊閉,裝上警報器,
一開就會大叫,
對於新竹的警察,老實說我很失望的!

對於那些義正言辭的版友們,我想說有時候你沒有真的遇到過這樣的情況,
真的是難以將心比心去體會樓主的心情的!
悲劇.........
網址列貼上新竹縣政府的縣長信箱 會少符號以致於無法連結....
請我重新提供網址
只好教他先進入www.mobile01.com再一步步選
相同狀況貼給新竹市 他們就可以查出我再說啥
新竹縣加油阿......
cjh98 wrote:
悲劇...........(恕刪)
我建議找水果日報,將事情搞大,讓輿論壓力來加速案情解決
cjh98 wrote:
悲劇...........(恕刪)
我妹的車也是在自家門口被偷,他們有上縣府網站跟縣長陳情,答案是:沒用
因為縣長日理萬機,加上鴿子兄們也都忙於處理比竊車更嚴重的刑事案件,就這樣一天拖過一天,過了兩三個月,還是沒找到車的屍體...終於死心了!

所以呢,還是上報最快了.......
警察說這樣的話是否有錯,每個人心中自有定見
但我覺得是"觀感不佳"

若是你每天超時辛苦工作
你可以因為任何理由到老闆面前去數落他嗎?
唯一的狀況是.....你不想幹了

我們納稅,並不是當發生事情時公務人員還用一些"觀感不佳"的語言來提醒或建議
若是因為工作量大、壓力高,那大可以離開那個環境
雖不要求要阿諛奉承的說一些諂媚的話,但也不應用一些"觀感不佳"的言語來對應吧

我覺得新竹真的很誇張!~

最近聽到被偷車! 100% 都是新竹的車友!~

我覺得新竹的縣(市)民~應該要站出來!

聯合給政府一些些壓力!~

真的很誇張!

COH wrote:



法律本身是不能...(恕刪)


回報大大,小弟當時是完全配合開單的,小弟並沒說"因為帽子被偷所以我不戴帽騎車有理"

小弟完全心悅誠服甘心被罰,因為不戴帽騎車是為法沒錯,警察大人開單也是正當執法

小弟注意的點是,今天請查是維護治安的執法機關,說出

"帽子被偷是自家的事"

小弟以為就算合理,也不合情


法 理 情

毛治國說冰櫃準備好了,吾以為並沒有錯

但是於情上說這話實在有失體面與週詳思考,且沒有同理心

您懂我的點嗎?

恐怕版上很多時後紛爭也是如此


版上眾高手雲集,吾不以為沒有智慧,沒有合理

只是人的語言不是程式語言,不是只有語法正確與否,邏輯正確與否的問題

很多時候,不過是一點人同此心,不過是一點心同此理


這樣很多時後不就沒事了嗎?

還是很多專業人士,不過是訓練有速的冷面機具

在您專業的是非公允評判之下

使人酸楚而不自知?
剛剛早上10點30分接到新竹縣警察局電話 表明已經看過此篇文章
問我認不認識樓主-.- 表示不認識之後說明已經跟樓主表達關切
因為不是事主 我也台中人不好意思說你新竹如何如何
希望以後報案不用再聽見如此奚落的建議
也祝福樓主 此事可以圓滿結束
cjh98 wrote:
剛剛早上10點30分...(恕刪)
感謝cjh98的幫忙...
事發至今日4/29,失車風波引發不少討論
這些都只是個人情緒抒發
沒有刻意要責備任何人或相關單位
只希望這種竊盜風氣能減少
更期望類似失車情況會改善
畢竟財產與生命安全是人類最基本需求
但願我們小黑0129-VZ可以早日尋獲
既使找不到了
也要抓出這些該死的小偷
避免有更多受害的車主
因為賺錢不容易,也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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