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a23 wrote:
SO~~所以雙黃燈的...(恕刪)
其實最廣義的,就是
"讓其他車輛得知,本車目前的駕駛情況有異,請對本車提高注意力"
目前板上在說的雙黃燈問題~~其實都在豪雨中是否該開啟的問題~~
我個人的認知啦~~
當目前道路情況讓駕駛感受到行駛上有困難時,應開啟危險警示燈,並放慢速度離開主線道或是停於路邊,暫停駕駛的行為~~
只不過台灣的駕駛人~還是拼命的勇往直前~~
etck3912 wrote:
不好意思~
1. 我至少每年都會在荷蘭及德國2~3000KM 的駕駛里程,我也閱讀過荷蘭及德國的駕駛規定
2. 只有台灣的車廠稱雙黃燈叫"故障燈",你可以詢問有國外原廠受訓回來的技師,該燈號稱為什麼~
或是可以看看你的原文汽車手冊,英文是怎麼翻譯的~
我只能說您硬是要將錯的說成對的~
3. 這個那就更不好意思了~我只是一個會設計汽車結構的小蝌蚪罷了~ 請青蛙大人口下留情~
還有...你不要以為我們政府有這麼努力~ 所有法令規則都一個字一個字無中生有出來~
絕大多數都是由美日兩國的法律參考過來~ 包含"危險警告燈"這一個辭彙
etck3912 wrote:
講國內規定你不認同~
那給你一篇閃雙黃燈使用時機的教學文章給你參考一下
When Should You Use Your Hazard Warning Lights?
gladiator wrote:
1.除非你是Ford...(恕刪)
etck3912 wrote:
請問~~緊急剎車的時候有時間反應去開警示燈嗎?
再者~誰說閃雙黃燈是故障燈了?
就算跟汽車不熟~
駕照總有考過吧~~
公路總局試題
不要再搞錯了...
etck3912 wrote:
1.
我在哪間~並不重要~
我要表達的不過就是我並不是所謂的嘴砲達人~
2.
你要說我鑽牛角尖也好,我要傳達的是要讓駕駛人有正確的觀念~
您很清楚雙黃燈的用途沒錯~
但多數人仍然搞不清楚閃雙黃燈的時機
3.
同樣~我在哪間並不重要~
我只能說我老老實實的每年在歐洲累積一定的駕駛里程~
這沒什麼了不起~但比許多當地人開車里程數還多~
回另外一篇~
貼該文的意思是在於~
該燈號的定義是在於"警示" 而不是你在前文中所說的"故障"
雖然故障也需要靠此燈號警示他人~
你也只節錄了該文章其中一段~
我了解你懂~ 但你表達出來的卻很狹義~
再者,你的言論攻擊性很強~
我不善此道~
就此打住~
謝謝你以上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