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ima158 wrote:
我覺得禮讓 是雙方都有注意到對方 一方可以禮讓 讓對方先行
但是 如果有一方一直沒在住意 而且已經擋到車道
不按喇叭是可以拉 只是 有的行人神經很大條 妳可能要等上好幾分鐘 他才回神過來發現妳要過
如果不是挑釁意味的長鳴喇叭聲 的確按短音提醒對方 這裡有來車 是很正確的阿!
很簡單的邏輯 如果立場互換 婦人被刮車 這樣妳覺得她能接受嗎?
不能接受 為什麼 這樣試駕駛人的錯呢??
在不然就是以後不要按喇叭 每次遇到 就搖下車窗 用非常溫和的口氣跟行人說 不好意思喔大哥大姊
這邊有車要過喔.....
這樣社會應該會超和諧
首先...你看過影片了嗎?
等上好幾分鐘這種狀況,並沒有在此次情況發生.
有誰說 這樣"試"駕駛人的錯?
為何你有這樣的疑問?
如果下次你在路上被"善意"的提醒
和
有人用非常溫和的口氣跟行人說 不好意思喔大哥大姊
這邊有車要過喔.....
你喜歡哪一種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