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l_dick2 wrote:沒有確定就不要訂車(其實任何商品都一樣),雖然可以退訂,但這是毫無誠信的行為(要不然幹麻要簽合約)~現在的風氣真的是過度偏消費者,大家都不覺得在訂單上簽名是慎重/代表個人誠信的事... 沒錯...把簽合約當兒戲嗎???不然就先不要簽麻 比到你爽了再來簽視個人信用為無物 做什麼事都會不順
依法,訂金無法退回。就這麼簡單!(如果訂金過高,雙方可協商退訂金額,一般訂金為合約價格的10%)剩下的就是:服務態度、買賣誠信、奇摩子這些問題而已所以,樓主行為我不予置評、副所長處理方式為單方面表述,所以也不予置評!
evil_dick2 wrote:沒有確定就不要訂車(...(恕刪) 付訂金就是保障買賣雙方權益的行為,假如今天要是樓主看上很喜歡的車子或房子付了訂,結果賣方事後覺得想賣更好價錢退您的訂,您的感覺會好嗎?基本上toyota不敢不退您的訂,只是您在社會上做人處事真的要講信用.
paulkongone wrote:其實我私下比較...新的訂單並沒有比較優惠......因為他可以開車直接來新竹跟我簽訂單...來的時候還貼心的送一份宜蘭名產奶酪捲......(恕刪) 都說新單子沒比較好,單純是因為業代帶了伴手禮從宜蘭到新竹找他簽約...哪天又有一個業代比宜蘭的讓您更滿意...是不是又要轉一次單???將心比心吧!
也許副所長只是護犢而一時忘記了台灣的消費市場一直都是客戶就神罷了畢竟就算是TOYOTA的營業所,各所之間也是會比較至於退訂要不要車的訂單,還要正本?這應該是方便營業所之間瞧事情連合約(訂金)都可以不要,還要一張紙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