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應該要賠慘了,不知道轉向機構有沒有撞到之前我朋友開車被計程車攔腰撞上,修了不少錢要求計程車司機賠償,結果對方躲、脫產,就算法院那邊判決要賠償也裝死,後來好像找兄弟去處理才有拿回一些所以我現在開車都不敢跟計程車計較
我的意思是例如以目前所得水準來說,200萬夠高了吧,那就設定某些情況下(例如未造成人身傷害的輕微事故),肇事者單一事故最高車輛維修賠償責任200萬超跑或名車車主覺得200萬不夠,就自己保,要加保多少自己決定,而這種保險的設計就是保險公司不得再向肇事者求償(超過200萬部份),所以保費會比較高,所以我說可能對有錢人或許不公,但也未必不然那天不是這種明顯違規,而只是車多可能真的煞車不及,A上去要賠幾百萬,發生在你我頭上,做何感想其實強制第三人責任險的意思在部份層面也類似,就是怕有些肇事者賠不起人命,所以強制保這種險
to710423 wrote:算是給不守法的小黃一...(恕刪) 我覺得在對向招計程車的人也該被檢討,我個人如果要招計程車,一定會到自己要去的方向招順向的車。明明都看到是雙黃線了,還對對向的計程車招手?這根本是害人家違規嘛!計程車司機明知道雙黃線不能迴轉,還硬是馬上回轉又不注意其他車輛,報應馬上就到了!那個招他計程車的人應該也傻眼了。沒人規定你遇到招呼就非載不可,不載只是收入沒增加,一念之間要面對的是接下來車也不必跑了,自己的車也要大修,更別提對方的維修價足以買3台全新的計程車!國人對於交通法規的普遍忽視和漠視正是事故頻傳的原因,最常看到的是行人在十字路口等待燈號的時候,一大堆人站在路上,好像真的非站在路上不可,明明人行道還空著...招呼計程車也是任意隨性,如果消費者在招呼計程車的時候都會在指定的適當位置,交通秩序應該會進步很多。
沒錯!!!最好給這些無品無德的小黃一個重重的教訓誰甚麼那些計程車司機有家人老母待養的,那是兩碼事做事前不好好想想後果,肇事了再來哀天哭地,那算甚麼?街上橫衝直撞?隨意切車?四處違規?隨意載放客?這些小黃做上述的事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會有甚麼後果?顯然沒有,因為台北街頭一樣由這些黃色惡棍霸佔而他們一然我行我素一昧地讓自己的職業格調越顯低賤,沒人看得起你們撞到大牛,活該!!!賠光你們這些黃色惡棍下次最好連F-16都給我撞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