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o333 wrote:
我想高速公路上的路隊...(恕刪)
定速70km,在高速公路最低速限之上!
另外,T牌+部分Lexus+Nissan Sentra/TIIDA/Lvina,以及常見的小馬力小車,
在台灣的市占率加總,應該有6成以上.
多數決的民主時代,樓主的做法,不過是"為了達到最佳能源效率,普遍的合法行為".
如果大家覺得不妥,應該做的是推動立法,提高國道上,下限,並強制所有上國道車輛,
裝置GPS衛星定位測速裝置,假設甲車前方100公尺內無車,但後方100公尺內有車跟進,
甲車時速低於新法規的下限,時間超過1分鐘,就立刻透過衛星裝置,自動傳送違規資料,
到交通單位,開立違規罰則.
否則眾人在此以道德層面,猛砲這位合法,守規矩,愛惜能源的樓主,不知能改變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