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是打很大"本月底前訂車"不漲價???
為何又要漲價??
是不是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湖濱一號 wrote:
小弟第一次買Toyo...(恕刪)


真的~ 好扯
陳怡安 wrote:
Newark wrote:
根據民法
解約
訂金要加倍退還



只會退利息啦!
不然我今年就賺翻天了。...(恕刪)

民法第249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賺得錢記得分我一半喔
Newark wrote:
民法第249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買車時,訂車單背面的條約滿詳細的,
因為另有訂定,
所以不適用民法規定的定金加倍返還。
Newark wrote: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車商給你的契約書約定事項上面寫的是訂金不是定金
不說還沒注意到耶
可是我是從官方的『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Copy & Paste
到底是哪裡出錯了呢?
連結如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00001#

是少賺了兩萬多吧!!!
見鬼了~

湖濱一號 wrote:
他算錯了,虧了兩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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