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chy wrote:
先幫你說告過失傷害的步驟吧~
1.警察局還會請你們去做筆錄(分開做.如果沒有表示你已經做過.這是補充當時沒有紀錄到的細節)
2.到法院買訴狀.然後填寫過失傷害(應該會有範本.可以不用請律師代填)
3.填寫完向法院投狀.要將證據一併交上.是證據就要交.忘了以後可以補(訴狀.驗傷單.事故鑑定或是A3類事故調查表等等)
4.法院收到以後會寄給你傳票(上面會註明是偵查庭)
5.開偵查庭.檢察官會問你們事故發生情況.和一些流程(偵查庭要視你們狀況是否複雜再決定開幾次)
6.開準備程序庭(法官會要求你們先在旁邊的調解委員會房間調解)
若是準備程序庭還是沒有辦法和解..就會繼續進行刑事庭下去!!(這才看你需要決定是否請律師之類的)
...(恕刪)
抱歉,你講的流程不太對,因為檢察署和法院是兩個不同的單位(雖然它們兩個通常會在一起)。
如果想要檢察官幫你伸張正義,請到地檢署
流程2 是到地檢署按鈴控告對方過失傷害
流程3 檢察官開偵查庭調查案件
流程4 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對方(不起訴或緩起訴則案件到此暫時終結)
流程5 移送法院等候開庭
(以下接法院流程4)
如果你擔心公訴過程耗時費力,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訴,
流程2.到法院買訴狀.然後填寫過失傷害(應該會有範本.可以不用請律師代填)
流程3.填寫完向法院投狀.要將證據一併交上.是證據就要交.忘了以後可以補(訴狀.驗傷單.事故鑑定或是A3類事故調查表等等)
流程4 法官開庭審理(法官會怎麼審就看法官了)
流程5 宣判(案件終結)
公訴的好處是檢察官可以用強制力調查所有證據,缺點是耗時
自訴的好處是直接進入法院,缺點是所有證據必須由當事人自行提出。
因為他自己本身是紅燈右轉,那女生則是從對向車道轉過來
轉過來之後又突然打直,往旁邊的房子進去,我朋友閃避不及直接撞上
我知道這樣子敘述應該有點不明白...
但是我不會畫圖
請前輩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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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情形:您朋友右轉了~已經是直走狀態
而對向車道的汽車也是跟您朋友轉同一方向~卻又突然"轉彎"往旁邊的房子進去
這樣的話是汽車不對~因為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
第二個情形:若是兩台車都轉同一方向~而您朋友是在後面而A到他車的話~
那就是侵犯到對方的路權~肇事比例就應該是您朋友居多
因為前方車輛沒有要特別去注意後方的車輛行徑~這就牽扯到所謂的路權問題
總之~報警吧~沒保險就不用賠?
搞不好對方連強制險都沒保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