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me wrote:假設有ABC三台車A煞停 B撞上去 最後C再撞上去這才是追撞的定義吧幫不了你法律知識庫看到整棟回覆,超好笑的...(恕刪) 覆議,現在還有警察/法官靠問撞一聲還是撞兩聲在辦案的嗎?都馬行車紀錄器拿出來~
個人經驗國道上塞車時被人推撞我是第二台車國道警察筆錄時會問第一台車被撞幾次一次=>推撞,第二台車無責三撞二=>二撞一二次=>追撞,第二台車需賠前車二撞一=>三撞二=>二再撞一靜止與否不是重點重點是先後順序但樓主事故好像是:三撞二=>二撞一=>二再撞一??
這樣撞擊之下~腳還有辦法踩著煞車我也覺得很神奇...沒誤踩油門就算不錯了!碰撞兩次算蠻正常的吧,保時捷煞車了~當初我在駕訓班,有個小姐在直線加速道,直線倒車撞我.距離很短,但那一震我就暈頭轉向了!腳在哪根本不知道呢!所以個人認為~bmw全賠...那樣擁擠下這樣開蠻誇張的
四大才子-祝枝山 wrote:這樣撞擊之下~腳還...(恕刪) 所以我想請教版上的法律、法條、經驗、交通、理賠、出險達人可否用第一次被撞立即受傷無法繼續穩當的操控汽車停止為由,而導致二次或多次追撞前車當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