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路邊撿來的 wrote:廠商執行假扣押...(恕刪) 告都還沒告,傳票也沒收到.. 假扣押,這條路還早勒~要執行的前提是,對方勝訴!! 但很難啦~~別擔心,站上人才濟濟,法律相關的人士一堆,寫狀紙算小意思就算不幸是真的,異議再上訴..恐怕時間也拖的很長現在就擔心這個還太遠啦~
dcylee wrote:告都還沒告,傳票也沒收到.. 假扣押,這條路還早勒~ 對方如果用自訴的話是可以同步提出民事處分的要求不過不是提出來法官就會核准因為法官也不是豬頭呀如果是照該公司人員最早所言,用提告的方式這案子要能起訴,離開台南地檢署,進到台南地院那我鐵口直斷"黑是沒刻林A呆幾"請用台語發音,謝謝
p8911p wrote:對方如果用自訴的話是...(恕刪) 況且我覺得反而是這廠商該害怕之前他們用了好幾個帳號抹黑另外一家現在IP 01都貼出來了攻擊性字眼的討論串也留著證據明確多了就看另一家要不要處理而已
dcylee wrote:告都還沒告,傳票...(恕刪) 保全處分的假扣押,是不用等到勝訴判決!便可執行!假扣押通常都是在訴訟開始之前,為避免訴訟進行中或事後被告脫產、隱匿財產,事前所作的財產上的保全處分只要通過假扣押裁定,提供擔保金..便可聲請假扣押執行,重點是!被聲請假扣押的人通常是看到有人來查封才知道被查封了!所以不用等到他告你或是勝訴判決,就可以作假扣押執行了!我不認為坤X真的會告路邊大,告了就像版上先見說到:難看阿!消費者感觀差、品牌形象毀於一旦.....這是從利益方面考量再者!坤X所作的動作,應該只是先向警方作報案的動作,一來保全證據、二來達到恫嚇的效果提不提告!?應該會更謹慎一些,畢竟在誹謗罪所規範的範圍內人民的言論自由還是有適當的保障!311條定有免責條款!說實話,以我的經驗在看,實在找不到誹謗罪的構成要件.....不怕不怕,準備好證據(真的沒再怕的啦)1.有關坤X業者,在機車雜誌上所刊登的廣告(最好是有帶著這頂帽子騎車的圖片)2.是否在市售安全帽的通路就可以輕易買到!(其他不清楚的可以PM私下聊)
我跟樓上某位大大看法一致我也看不出哪裡有所謂誹謗的真正意圖個人想法該公司只是備案,並不一定已經告下去了況且事情發展至此,我相信該公司應該不太可能願意與民眾樹立敵對狀態因為說實話,如果真的要告,我想聲援路邊大的網友的力量可能會讓該公司無法估計說實話一千萬的賠償如果每個願意出一千元的網友支持路大全台灣真的找不到一萬個人來支持路大嗎?
昨日特地到 台北 中X橋下 (光陽拍丟包&危險駕駛廣告的地方)的X王 安全帽專賣店....在店裡已經無法看到 掛GP5 標誌的安全帽,特此告知.所以請大大趕緊準備到其他地方收尋,以保全證據.因為老闆說詞是很久沒進此款飛行帽!我一直好其這頂飛行帽,在我駕駛動力輕航機時,真的可以保護我的頭部嗎???如果我不幸失去動力而需迫降時,她可以承受重落地的衝擊嗎???或者不幸被飛鳥擊中時,她的護目鏡可以擋住這樣衝撞而不破裂嗎???既然沒有國內沒有對於飛行帽合格認證的機構,至少要有國外機構對於飛行帽的檢驗合格認證吧!不然這頂帽不就是隨便 設計???隨便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