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承德路上要轉民權西路回家

大概下午五點多下著雨

我跟旁邊的小客車離我左邊蠻近的
可是對方他雨衣反穿
然後硬要從我左邊車超車

結果好死不死
他雨衣勾到我的後煞車桿

然後我就摔了= =
才買2個月的AERO就這樣刮花了= =+++

後來有警察剛好在附近
跑來關心我
肇事者也有回來看我有沒有怎樣

所以我身上都沒受傷

之後警察說沒事就好~然後他就走了

然後肇事者看警察也走他也問我說可以走了嗎

當時傻了...忘了要警察處理= =

我就放他走了= =


這樣我之後還可以找他賠償嗎????
我的車都刮花了= =++++++++++
拜託各位大大幫我解答一下
文章關鍵字
沒有做筆錄
除非你有對方電話
不然自己認了吧
沒有當場處理,是最笨的選擇!

有記下車牌!去警察局問看看吧!
天啊~~就這樣放他走了啊?沒留下連絡方式的話...只能自認倒楣喔!!
大家好~~新手上路!
謝謝大大...

我有記對方車牌

這樣機率是不是還是比較小阿??
TN00270830 wrote:
謝謝大大...我有記...(恕刪)


看你還記不記得,當時那個警察是哪個警局的!

問看看順便當你目擊證人!
應該是大同分局的= =

剛好他在那附近巡邏吧= =
TN00270830 wrote:
應該是大同分局的= ...(恕刪)


那就去問看看吧

有總比沒有好
那我是要現在就出發到警察局問了嗎??
好可憐的AERO~"~
希望擦傷能好起來阿!!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