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自保!)通勤族必看- 機車責任險 圖文經驗分享!

本文獻給常出車禍或想讓自己更安心的騎士們~

如果認為有用,請不吝惜給我加分!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最近仍有許多人來詢問我關於車禍求償等問題,
慶幸的是,很多網友之前都有看過"小綿羊車禍自保必看"已經有了當下紀錄現場和報警的習慣

一開始我跟大家分享一個案例,
強者我朋友,是個家境算是中低收入戶,但是騎車卻不太安全(紀錄來看)的人,
我總是跟他說,"你修車的錢大概都可以讓你買新車了!",還好之前幾乎都是自摔,沒太多糾紛~

今年約二三月,
我朋友在住家附近被撞,
原因很常見,他從小巷子衝出來,有一台直行機車煞車不及就攔腰撞上~ (對方是女生)

當下有報警作筆錄,
然後就各自回去修車和療傷,
我朋友手指骨折,身體擦傷,還好不太嚴重,對方似乎也還算輕傷~

就這樣原本以為沒事,
然後時間來到今年六月時,突然接到警察那邊的通知,
說對方前幾天已經提告過失傷害,要我朋友某月某日去警局到案說明~

於是我朋友詢問我,
這時我跟他說"警方那邊一定要去說明清楚,不可以逃避!
但既然對方來這招先兵後禮,你也要跟對方講清楚,你也受傷,你也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既然如此,不如都不要動用到刑事上的威脅,拿出誠意來談判,這樣對大家都好,也省去很多麻煩!


結果這位天才沒聽我的勸告,沒有曉諭他方那些關鍵,
經過到案說明之後,警察依照程序請雙方進入民事調解委員會,
調解的時候,因為一方已經提告,遂令整場調解都被對方獅子大開口 (這種事情很常見)

爾後對方提出理由"因車禍導致六個月必須休養,無法工作,要求十八萬工作損失賠償"
至於受傷或修車部份,就囊括在這十八萬內"不多計較"~

照理說,
我這時候一定建議對方先拿出就醫證明,
如果可以出強制險的話就先使用強制險出險(不然保假的嗎?)
然後關於對方的"工作損失賠償"當然必須讓對方出示證明,才能去推算,

最重要的是,事故發生到那時候才過三四個月,鬼才知道為什麼"剛好"要休養半年?

此外,
對於較高額度的賠償案件而言,
都應該花錢去申請"詳細肇事結果鑑定比例分配"之後再來談判,
否則連誰對誰錯都不能明白,難到對方說了算嗎?當然是必須詳細了解雙方責任比例之後再來"談賠償"才合理!

總而言之,
強者我朋友的老媽竟然說"要相信對方不會騙我們"
然後竟然真的簽下了十八萬的民事賠償和解書,就這樣開始悲慘的生活...
(原則上,和解書簽下後無法隨意更動,且對方可以用這張證明去強制執行!)

題外話,
這個強者朋友爺爺那輩是信義區地主(當時還是荒地)
結果後來被朋友詐騙,到了他父母原本在台北開有名的海產店,
後來聽信"投資代理人"的話,把當時所有存款約五千萬通通拿去"投資",後來那個騙子跑去大陸...
世界就是這麼現實殘酷,我朋友家裡會窮不是沒有原因(蠢?),都夠窮了還被坑十八萬,助學貸款都還沒開始還...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廢話說完了~

很多人在類似談判中,因為不懂法律,所以很容易被"坑"
這時候我們為了自保,既然每天在外面跟恐怖的台灣路況"拼命",一年多花四百元也是划算~

就如同汽車一樣,
機車也有許多保險能夠選擇,
剛好我認識一個台北新X東京產險的職員,
就請他來幫我解說解說,順便投保一下,當然還是因為有認識的人保費可以更便宜的關係

至於我要推薦的"責任險"
因為各種不同對象的名稱非常複雜,
所以我這邊只是大概說明,詳細的詢問請找認識的業務吧~


原則上,
責任險就是當你的疏忽導致他人死傷或財損的時候可以減輕你賠償上的負擔,
例如機車都得保的"強制險",就能夠幫你支付他人車禍後看健保的醫療費用,對方死亡也可以得到一定的賠償!

但是,
萬一發生嚴重些的車禍強制險根本不夠賠
而任意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就是補強強制汽車第三人意外責任險所不理賠的部份!
換個角度講,強制不賠的,加保的責任險會賠償相關部分,不過更重要的是後面關於"談判"的籌碼問題~

而其他可以選擇的方面,
例如我們若每天都"載人"的話,可以考慮"乘客險",
未來乘客在本車上發生傷亡時,保險公司就會給予理賠~

機車上面我是比較建議以上兩種可以參考,
畢竟保額都不貴,看自己的需求而定~

現在說到最重要的部份,
其實那些賠償金額多寡都不是真正重點,
而對於一個不懂法律的人來說,只要有該保險,屆時談判的時候保險公司的人員會隨同出席,
保險員出席的目的當然就是保護公司利益,防止對方耍白目兼獅子大開口,同時也會給予許多法律經驗協助,
例如我朋友這案子,如果保險員在旁邊,根本就不可能讓他笨到簽下巨額賠償的和解書,算是保護我們個人的利益!


說穿了,
保險員是為了公司利益"順便"捍衛你的權益,
但對於不懂法律的人來說,等於有個有經驗的人可以即時諮詢,
又或者說有個談判專家來防止你被對方"坑",真的算是滿不錯的選擇!

再換個說法,
如果自己知道自己騎車很危險的...
也請花點小錢投保吧! 除了出事情可能可以讓自己減少負擔外,也算是為了對方著想...
而我這位朋友如果當初有花幾百元去保此險,現在應該也不會面臨負債愈二十萬的困境了!



PS:我就認為計程車應該強制他們多保責任險,才不會每次雞雞歪歪...


(便宜+自保!)通勤族必看- 機車責任險 圖文經驗分享!

(便宜+自保!)通勤族必看- 機車責任險 圖文經驗分享!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最近仍有許多人來詢問...(恕刪)

說到"因車禍導致六個月必須休養,無法工作,要求十八萬工作損失賠償"
之前我舅舅也跟人發生車禍 對方因騎車不穩撞上我舅舅
舅舅鎖骨有碎 所以開刀 對方無傷
不過對方一直想逃避 最後家人也找上調解委員會
最後結果也是對方必須賠償六個月無法工作的總金額的一半
不過整個事情算是都有正常報警
是因為報警解決不了才找上調解委員會
jkzax328 wrote:
最後結果也是對方必須賠償六個月無法工作的總金額的一半
)


我認為這樣賠償還算合理,畢竟對雙方都算是公平

唯我朋友這種情況
連對方一個月能否賺三萬都不知道,更不知道究竟需要休養多久,就直接賠償半年全薪,的確很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本文獻給常出車禍或想...(恕刪)

請問,我是騎摩托車的,騎車經驗10年多,保額該選哪一種最佳呢?我也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保額選最低的那種。我之前也是不懂,也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所以出了一次車禍之後被坑了13萬多....跟你所提到的情形大同小異(詳細肇事情形不多說了,傷心),對方跟我要求三個月不能工作的薪水(一個月5萬),後來殺價殺到13萬,我也是簽下了13萬的和解書,不然對方不放過我...心中帶著怒火的簽下和解書乖乖付款中....請大大給我個良心建議,謝謝
第三人責任險1年好像7百多
可以理賠對方財物損失還有強制險不足之部分
還有對方提出工作損失請他拿出相關薪資證明
休養期間損失也請他拿出醫生證明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就全權給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人員絕對不會浪費他們公司的錢的
之前網友車禍對方求償內容
對方開的內容實在是你連反駁都不能
重點是對方斷條腿只求償10萬真是佛心......
很棒的說明 可惜我不能加分= =

至於你強者朋友實在是...要說他好坑 還是...太純真
There is no Fate, but what we Made.
楚天闊 wrote:
很棒的說明 可惜我不...(恕刪)

好傻好天真,詐騙集團最愛這種
推一下.....
我記得強制險...好像是保那台車而且是車主駕駛的狀態下才理賠....
除了乘客險外...還有一個險種是保駕駛的...不過要另外投保..
就是你不管開誰的車騎誰的車...都理賠....詳情要問一下念保險研究所的女王大人....
原因很常見,他從小巷子衝出來,有一台直行機車煞車不及就攔腰撞上
----------------

我有點看不懂耶,從巷子裡衝出來,這種行為好像違規在先,怎麼還能控告對方傷害,對方難道也超速還是闖紅燈嗎?
這邊講一個小弟自身的案例跟大家分享~~

首先要強調法律是保護懂得的人~~不懂有時就真的只能吃悶虧了~~

現在也有很多免費的地方可提供法律諮詢~~請大家善用

不然就是如樓主所說~~給保險公司賺一點,萬一真的出了事可省點心力在悍衛自己的權力上~~

回到正題~

多年前小弟騎著車和一位老太太(有是騎車)發生車禍~~

當時我們是在一條無路口的直線馬路上對撞(大家一定很好奇一人騎一邊怎麼可能會發生)

結果他老人家因年紀大跌落受傷傷到龍骨無外傷~但不影響行動可是會酸痛~

小弟我完全無內傷也無外傷~~但車子壞了修了幾千塊~~(當時騎馬車,因軸距長果然比較安全)

過了一陣子收到被告過失傷害的通知單,這期間因老太太有受傷住院,我還到醫院去看過他~~

可是他竟然先提告了~~對於這種過失傷害提告的案子,檢察官會先通知雙方至調解委員會進行協調~~

所以我們雙方也到了當地調解委員會進行第一次的調解~~~一去調解委員看了警方提供的車禍資料,加上對方提出過失傷害,開宗明義就要我看要賠多少~

我就說我賠”0”元~~~原因很簡單~我才是受害者~~我在自己的車道騎車,老太太是逆向跨到我的車道來撞我,結果受傷了,竟要我賠~~門都沒有~~

老太太那邊可想而知就說什麼我騎很快,跨過車道去撞他什麼的~~
哎~~老人家都這樣~都以為騎車慢~就他X的所有交通規則都遵守了~~

結局是第一次調解失敗~~上偵查庭跟檢察官說囉~~~

接著不久就收到開庭的單子~~~

在偵查庭上檢察官要雙方分別陳述當天事發經過~~~

想當然爾~雙方講完一定沒交集~~我說他撞我~他說我撞他~~

檢察官問你們有調解過了嗎~~我說有~~但因我認為我沒錯所以不賠~~調解沒成功~

檢察官這種車禍告過失傷害的案子看多了~~且要辦的案子很多~這種案子可以說小不拉機的~~說實在他也很懶得辦~~~
因此就說我再幫你送調解一次看看好不好~~我就想說好~~再調解看看~~

就這樣進行了第2次的調解~~

一去調解,跟上次一樣~~調解委員也不管車禍誰對誰錯~~應對方有受傷~一開口就問我要賠多少~~我的答案還是一樣~~~”0元”

所以第2次的調解一樣無及而終~~

因為調解兩次不成,檢察官真的只能照辦~看是否要起訴與否,因此為求慎重
要先有第3方的責任歸屬鑑定釐清到底是誰的錯~不然各說各話~
所以就先接到了送肇事責任委員會進行肇事責任鑑定的通知以釐清雙方的責任歸屬~~~


接著肇事責任鑑定的通知來了~~

肇事責任鑑定是在當地監理所召開,當天會由多人組成一個委員會進行召開,會請雙方到場說明,但不是同時~~所以不會讓雙方進行對質~~

一次由一造進入會議室內進行說明,委員會會有一張警察畫的車禍現場圖,然後請你說明圖有無畫錯,以及看著圖說明當天發生的情況~~報告完即結束~~換另一方進入說明~~

過沒多久~~肇事責任鑑定的結果出來了~~”本人毫無過失責任”~~
接著偵查庭第2次開庭的通知也到了~~

上了偵查庭~~檢察官看了結果就跟對造說~~你看人家無肇事責任喔~~
但他跟我說~因對造提過失傷害~屬刑事案~~為了求慎重還要再鑑定一次~~
才能確定我是真的毫無肇事責任~~
檢察官為了省事就當場調解起來~~問我說看要不要多少賠一點給對方~~~對造知道他有理虧~~態度也軟化~~~就說他只要我包個紅意思意思~~
我就說那我賠3600~~對方也當場同意了~~

這件事來來回回調解兩次、肇事責任鑑定一次、開偵查庭兩次~~大約費時一年有吧~~當時因我還是學生~才有時間跟他玩~~要是一般上班族早就認賠了事~~
當時我就只為了一個理字~~明明是我被撞~確要我賠~~~
最後是因為這樣搞太累了~~我才認賠3600~~


最後有個重點提醒大家~~

過失傷害屬刑事責任~~因此只要肇事責任鑑定出來被告有0.1%的責任則過失傷害罪即成立~~~也就是說~~肇事責任鑑定結果為你3成責任對方7成責任~~是你贏~它不是這樣看~~因過失傷害只要你有一點點的責任就是成立~~

希望大家騎車還是小心點最好~~看到老人家騎車也最好閃得越遠越好~~
免得到時有理說不清~~~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