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晚上7:12,我如往常一下從新店要到敦化北路八德路口接我老婆下班,途中行經敦化南路297巷(路口是月娥停車場),因為變換燈號成紅燈所以我在機車停等區停下,不到兩秒一陣暈眩,我連人帶車已經滾到停等區外5公尺.
回過神來還好有意識,自己先爬起來,往後看.....一輛大xx客運的公車停在機車停車格裡......原來我被公車正面撞上,公車前方裂開,我的G5躺在地上......褲子都擦破了,當下公車司機一直急著要和我和解,但為保險起見,我還是叫了警察備案,事後到仁愛醫院驗傷(本來是去中山醫院的,結果居然晚上沒有骨科,要我去其他醫院......),
還好只有左右腳皮肉傷然後左手和左腳腫起來,機車猛一看只有一些外觀受損(貨架擦傷,後燈殼破裂,排氣管後方的塑膠防熱殼破裂凹進去,左後照鏡後方擦傷,左煞車拉桿有點歪斜),有請當初買車的老闆從汀洲路跑來檢視受損情形和估價,還好還可以騎......
公車司機還蠻有誠意的,願意賠償我修車和醫藥費,在仁愛醫院裡面就先簽了和解書了.....
現場有兩位機車騎士停下來,其中一位幫我把車牽起來(因為我腳真的太痛了.....),那時因為自己也有點嚇到,只和他說了謝謝,如果您有看到這篇文章,謝謝您的幫助
也謝謝協助處理的安和派出所及交通隊員警
月娥停車場的老闆娘也蠻熱心的幫我報案,謝謝當時協助我的各位~~~
也對當時受影響的公車乘客和路過的車輛抱歉,我也不想被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