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小弟車禍,撞上的是停在黃線上的宅配車(停在停止線之機車格處),他人不在車內且熄火,但有打雙黃燈,我由內側車道切換至外側車道因為要準備要靠邊至學校接小孩(差一個小巷口才到學校),就在切換至外側車道時才因死角關係到外側車道上才看見閃黃燈之貨車(距離約 10~15M車速5X),煞車不及就撞上,當下警察問要和解還是肇事鑑定,因對方說和解只賠2000固當下沒和解先送鑑定!!隔天車行估價單修車費約 $15000 !! 因此不知道我是該和解? 還是等鑑定&提業務過失告訴? 請有知識的大大們 給我些意見!!!
業務過失??妳有受傷嗎???沒過失毀損喔~~~
我人很幸運的……擦傷、跟大腿撞到的瘀傷!這樣
willowhao wrote:
黃線上的宅配車(停在停止線之機車格處)


這有沒有照片,因為路口不太可能劃黃線...





willowhao wrote:
有打雙黃燈


他已經有做到警告的義務了...




willowhao wrote:
煞車不及就撞上


後車撞前車,前車還沒有動又不違法的情況下,後車 (你) 的責任較大。
照片晚點!
他沒違規?(臨停=三分鐘並且引擎未熄火車上需有人!且需能隨時開走)

willowhao wrote:
他沒違規?(臨停=三分鐘並且引擎未熄火車上需有人!且需能隨時開走)

的確這點是我筆誤,按照黃線臨時停車規則的確如此。
我想大大已經有相當的知識了.
換個角度想想.如果你有開車黃線停在路邊閃雙黃燈.結果被撞.應該就會有答案了!
別人已釋出善意賠償.得饒人處且饒人.所幸人無大傷.助行車平安!
RICK wrote:
的確這點是我筆誤,按...(恕刪)



=)一樣感謝大大意見〜

memory955 wrote:
我想大大已經有相當的...(恕刪)







是沒錯……但是對方主管態度!沒有很好!說要連絡我也都不打來,實在看不到誠意
請問樓主,他有佔用到機車停等區嗎?
有的話,就又多加一條違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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