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在1個月前車禍
由於是第一次車禍所以想請教下和解的部分
我是主幹道對方是支道
在行經上坡路段騎到路口前(該路口沒有交通號誌)
看到路口有1輛對方機車跟1台轎車在路口停車等待
所以我就準備直行騎過去(時速約40)
再騎到距離對方機車只剩下5公尺時對方機車突然往前騎
結果就車頭互撞
我的車頭半毀對方只有車頭側邊小擦傷
我人手腳身體除了擦傷外另外右手掌扭傷沒辦法出力和左腳膝蓋後腳筋那邊(韌帶?)受傷沒辦法出力
而對方沒有受傷
當下站不起來有叫救護車送醫和做筆錄
到現在過1個月手的扭傷和膝蓋還是沒完全好
車子是老車了,給車行估價13100
傷的部分由於大都是自己買藥自己換所以費用大約1000
其他的衣服外套破掉預估2000
現在初判表出來
對方可能肇事原因:未依規定讓車
我方可能肇事原因: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應依規定減速慢行
最近這幾天準備要談和解了
想請教一下如果跟對方索取3萬會不會太多
還是有其他的建議
謝謝大家
如果你是幹道 他是支線道
你的優勢一定比較大,有做筆錄的話,一個月後申請肇事責任鑑定表
我車禍兩次 索賠包含
1.車子維修
2.衣物破損(安全帽也含在內)
3.上班(時數*150)幾天不能上班
4.通勤費用(家人接送 加油的發票留起來 這邊調解會或是保險公司問的話可解釋為我本來騎摩托車 油成本較低,現在接送這不該是我原本的成本)
5.如果是騎車改開車的話 路邊停車費也可拿出來索賠(一樣是上面解釋 這是不該有的成本)
*6.財務毀損(手機或是啥的 也可以 但這邊有疑慮的是 對方可能會說這可能你原本就壞了 當時我車禍是沒有這個所以倒還好)
補充: 這邊家人接送 你可以估算一下 當初我無法自行開車 所以家人接送一天算1000(與保險公司談時說 我家人也要工作 要請假
家人有工作 請假的工資你也要算進去)
有受傷的話再看以下
1.醫療費(住院、手術等等)
2.復健費用
3.醫療用品費用
4.術後復健費用
5.術後醫療用品費用
所有單據皆要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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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因為對方搶快左轉 我直行煞不住 車毀骨折
2年半車維修單開出11萬的費用 直接報廢
對方保險公司和我協調之下機車的逐年折舊費回收7萬
加一些哩哩叩叩的東西 共索賠23萬
但每天要復健QQ 手還是會微痛
有少的你再參考其他人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