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最近家裡需要添購新車
想把有一台很久沒騎的馬車報廢
自己賣應該也沒多少錢
剛好也有某些新車有舊換新的補助款專案
而且還有貨物稅4000+報廢300的補助
詢問機車行可以免費代辦
只要提供車主身分證(行照遺失)即可辦到好
然後就有4300的補助款
還是我自己拆車牌去監理站報廢
然後舊車賣給監理站外的報廢車商去拆零件
不知兩種處理方式,在購買新車上
哪個比較適合呢?
謝謝指教!
PS 新車與報廢會在不同縣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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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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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況如何,年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