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亞 wrote:
不是所有內線跟快車道...(恕刪)
你要說你只要沒超速就可以在最內車道慢慢騎擋人家路,只因為你沒違規你就最大,那汽車走最外側擋到你直行機車,人家也沒違規啊,你又有啥好怨的。右轉車不走最外側是要怎麼轉,不然人家直接從內側直接給你轉下去你意見就更多了不是嗎?如果每個人上路都不注意車流動態,車道怎麼劃都是亂。現在讓機車騎內側車道絕對是機車族得到方便,但以後一而再有機車在內車道被汽車追撞,一開始可能會多放幾支照相機抓超速,如果還沒用,我保證政府絕對會說現在駕駛人守法觀念不足,只好把禁行機車劃回去保障機車族的生命安全,是啦都是開車的不對,但你是肉包鐵,政府只能讓你play safe,這不會是你想要的。
raven77 wrote:
你要說你只要沒超速就...(恕刪)
我又沒說「沒超速就可以在最內車道慢慢騎擋人家路」...
你要不要往前翻一下,我在這串文第一篇回什麼?
不想翻? 那直接 googl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8條」
我幫妳寫出來好了「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有沒有處罰條例罰則我不知道,但確實就是有規定行駛較慢應在外側。
但現實中若加上禁行機車是什麼狀況?
四輪汽車龜外線,較快速機車被擋,想要左邊超車,卻發現左側車道有禁行機車...
四輪汽車龜內線,較快速四輪被擋,想要右邊超車,啊!有慢速機車,逼他讓路好了...
內側車道本來就不是給你龜的,然後汽車右轉本來就要先到最外側車道(含慢車道)。
你哪邊看到我抱怨汽車走慢車道右轉?
我還真不知道你哪來這些論點......




























































































